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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章 44·

[hp]我这样爱你 群青澜 5513 May 28, 2022 4:44:02 AM
  即便第一次到霍格莫德村来,金妮也能直接描述它的小。
  并不是指它不美,群山环绕它,全是漫山遍野的绿,雏菊、翠雀和萋萋丛影,沿途石阶和疯长的藤蔓还沾着水,在那些潮荫底下则散发着土壤里的霉味,玫瑰到处都是。
  弗雷德和乔治还跟她说过,往猫头鹰棚方向一直沿着西南走,走上一个大半小时,就能看到个湖泊,如果在一个好的天气下,湖面上的光芒反射,日光能晃得睁不开眼睛。或者,他们描述这样一个深秋清晨的阳光,透过树叶洒落,湖泊边的树影倾斜进湖面,薄雾和水汽一体,升起,弥漫,冷的绿,还有大面积的黄色,他们说她会喜欢的。
  只不过霍格莫德村所拥有的酒馆、邮局、店铺挤压在了这么一块区域里,造就了一种紧凑感(偏偏金妮对此体验不陌生)。居民、商贩、旅行者、魔法部部员、无所事事的人和彻底的怪人都在这儿不得不混在一块,随时随地都闪烁着魔咒的火花,而霍格莫德村眦邻霍格沃兹,每逢周末,学生们就是一群定向出没的羊群。
  小,便意味着特定的拥挤,对某些可以聚集的场合来说,通常是常态。你不知道你等会撞上谁的手肘,又给谁踩到脚指头,没法儿避免要跟谁接触,但是谢天谢地,人也有疏离感,他们会冲你看向一眼揶揄,也可能会冲你怒骂看着点路。金妮走走看看,跟对角巷不太一样,即使一样的拥挤,却多了如同家里所特有的悠闲,避开人潮涌动的店铺,你可能会错失一家好店,而选择进入紧闭的门扉,又可能是误闯了一种禁地。
  无论好事坏事,总是会来的。
  金妮可以听到不远处的谈话,那些聚集在她身后的高年级女孩们的窃窃私语。
  “他真的去了吗?”
  “他还牵了她的手,能不是真的吗?”
  “真会勾引啊。”
  “什么时候的事,”这一声嗤笑,就像灰云雀急冲下来的速度,“我刚刚可没瞧见?”
  “我不喜欢她!”一道女声尖叫道,还充斥着浓浓的哭腔,“那头脏兮兮、黏糊糊,看起来就像是加了疣猪刺毛的喷嚏草浆的头发!就算有几分姿色,还能是天生的不成?!”
  其他人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努力不笑出声。
  “喔,当然,亲爱的,你这比喻真是生动。”
  “那头灰不拉几还黏糊糊的粉色,真的是天生的吗?”
  “是她精明,知道开始拾掇自己,不然怎么变成这样呢。”
  “噢这我知道,我堂叔那一届也有个粉色的加菲尔德,他们是校友,似乎是祖上某次魔咒事故影响遗传下来的,要我说,这种影响后代的指不定是种哪里有毛病的诅咒呢,不见得就是好事。”
  “别哭了甜心,你知道没那么多人喜欢她,你还会跟一个花瓶交朋友吗?”
  因为人多,因为一个诧异分神,金妮就跟同行者分散,一眨眼间的光暗变化,她就身临在一间20世纪20年代的小枫叶花墙纸铺满的屋里。金妮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店内墙纸,是那种大面积高饱和度的颜色,左右环顾,顾客还比不上摆放的静物多,好吧,是只有她一个人,她压根没发觉自己连呼吸都小心翼翼起来,生怕吵着谁似得。有些瞧一眼就知道是古物,有些是首饰,像是精品店,又不能直接这么断定,金妮想,又往深处走,一抬眼,顶端还悬挂着不同纹样的瓷碟做装饰,悬吊下来的大吊灯倒是数颗水晶珠链的款式。越往里走,越是感到空气中还充斥着无法忽视的某位女性的品味,柠檬和葡萄柚带来难以分辨、却切实可感的水汽,杜松子略带辛辣带着点到为止的淡淡榄香脂,当金妮视线逡巡到屋内的无声摆件,再嗅,尾调的香根草和广藿香就是静默百年的古老砖石,令人迷失但带着一种继承而来的优雅。
  至少可以说,这一切都令人难以抗拒。
  金妮从进来的第一眼就这么确定,她跟她的室友们走散了,来到家不知名的地方,像一家珍藏的藏室,又摆了柔软舒适的坐垫抱枕,她说不上来,或许还是只招待熟客的那种,话又说回来,海莉有娇脾气,喜欢使小性子,也总是惹人不痛快,乔伊是和事佬,所有的事情她都没意见,至于罗比,没脑筋的冲动鬼,她的舍友们就是这副样子——舍友是介于朋友和亲戚之间的关系,说不上特别要好,但就是要一起过日子。
  就像朋友的朋友是我的朋友吗?不见得是,不一定是,总归是一种熟悉的陌生人,还差一点彼此认可的感觉,在那点火花摩擦之前,仍旧算是朋友的朋友。
  金妮在这里,听了一些关于朋友的朋友的坏话。
  起初金妮听到一阵抽嗒嗒的哭声,还有一阵一阵女声低哄的劝解,金妮最先想到的是,果然除了她之外还是有其他客人在的。她不算偷听,声音就是没法挑剔谁就进了你的耳朵,一句一句地,大意就是一件伤心的事,关于喜欢的男生和不是自己的对方,那个女生和那些女生,再谈及自己插手的某件事,还有别人出糗的笑话。无非是这些。金妮撇了撇嘴,没在乎这个,她兴趣高昂地打量那些精致摆件,在那个听到特定的名字之前,也就笼统是一半进了耳朵,一半消失在空气里罢了。
  “比起这个,还是听点更劲爆的吧。”
  女生们一听就来了兴致。
  “快讲讲!”
  “你们不知道吧?加菲尔德的父亲可是有一段情史的。”
  “呃,”女孩一听就倒了胃口,摆了摆手:“我对父辈的感情史没有兴趣,但如果你真没有什么可说的,我还是乐意听上一听的。”
  “是那件丑闻吗?”
  有人插了一句。
  “噢,对,就是俗套的二女追一男,但这其中有一段比较耐人寻味的。”
  说这话的人脸上是一种神秘莫测,无非是让人起头问问她。
  “什么丑闻?”那道怏怏的声音起了兴致,“什么样的?”
  “其中一个是十足的麻瓜,另一位则是纯血大家闺秀,可偏偏加菲尔德看上的确是那位麻瓜。”
  有人发出了不屑的声音。
  “这就算了,你们知道吗?女人的报复心一旦起了,就特别可怖,因为加菲尔德的选择,那位纯血小姐好像因此憎恨不已,那个麻瓜女人好像没死几年,她就给加菲尔德下迷情剂,搞得他千依百顺的,听说这件事闹得挺大,又好笑又丢脸。”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印象了,我得想想——塞克杜斯,是了,是这个姓氏。”
  “干嘛非得下迷情剂?反正人都死了,还抢不过一个死人吗,这纯血小姐也够丢脸的。”
  “因为他是一个情种啊,谁都这么说,”说话的人耸耸肩,“放着英国的祖产不管,直接上门做倒插门的女婿。”
  “这么说,两个人还是姐妹?可是,怎么会有一个麻瓜呢?哪怕......也应该是个哑炮才对啊,不是吗?”
  “这就不清楚了,说不定我听着也不全。”
  “可是这关埃利芙·加菲尔德什么事?”
  “慢着......我怎么听的是,纯血的那位对埃利芙·加菲尔德,对,就是她,施了夺魂咒,才让她爸爸喝了迷情剂的?”
  “嗯?是这样的吗?”
  “你说的不对,我听说她是自愿的。”
  那边发出了倒吸气的声音。就连金妮都恍惚了一下。
  “自愿?自愿给自己的父亲喝迷情剂吗?”
  “所以她才去当了对方的女儿,不是吗?我妈妈说在魁地奇杯上看到了那个女人正打算接受法国魔法部国际魔法合作司司长的求婚,有这样一个有手段的小姨妈,比起跟一个颓废毫无作用的父亲,这不就是攀上高枝了吗?”
  “等等,她这么做图什么啊?”
  “谁知道呢,可是有一个纯血的母亲不比麻瓜好吗?还死了那么多年,有一个母亲好过没有吧。”
  “名利吧,不然呢?可能也是有病,心里变态。”
  “要我说,输给一个麻瓜的确是太下面子了,那个女人还是自己的姐妹,天啊,真是令人膈应。”
  “怪不得她没去读布斯巴顿呢,估计是中途不得不转学到霍格沃兹吧,唉,我们真是倒霉。”
  “那现在呢?那她父亲去哪了?”
  “疯掉了。说是剂量太大,把人弄疯了。”
  “不知道去哪了,那件事后好像不得不把孩子过继给小姨,现在算名义上的母亲了,有人说被小姨控制起来了,有人说他逃去南非了,连孩子也不要了。”
  “真让人呕吐的家事,一个控制欲和报复心的名义母亲、一个疯掉的懦弱情种父亲和一个早死的麻瓜母亲,埃利芙·加菲尔德她该不会也有什么病态念头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金妮听着就有点生气,这样的辛密怎么会轻易就给你们这群长舌妇知道了呢?说得津津乐道,其实都是道听途说的,一半一半的。
  “玛丽埃塔,你觉得埃利芙·加菲尔德怎么样?”
  “啊?我?......她刚来那时候确实是哭得要命,压根不喜欢这里......我说不上来,她到底是怎样,院长也从不提她的家庭情况。”
  “嗤,我知道为什么她到霍格沃兹来,这件事到底在法国那边动静太大,有些家庭的交际圈的人都知道的事能不被议论吗?谁会想跟这样的一个人在一块?到一个异国他乡去,不比出生地有机会吗?”
  “真是恶心的手段!”
  “冷静点甜心,这种事瞒不了多久的,你瞧着吧。”
  “艾尔真是瞎了眼了,怕不是还蒙在鼓里。”
  “自从她跟那个‘疯姑娘’凑一块之后,好像她变得......好一点了?”
  “哈,真有心计,挡箭牌嘛。”
  “她不是还跟波特他们混在一起了吗?”
  玛丽埃塔唯唯诺诺的声音,好歹还算得上附和。
  “是呢,还有个救世主呢,生怕自己不够出名似得。”
  “真惨啊,他们知不知道这位好朋友的事情啊,蹭名气就算了,真要做出什么事来......就变成拉文克劳的丑闻了,弗立维教授也算喜欢她的,我记得。”
  “我们也不太需要插手,波特那边有马尔福盯着呢,他跟波特不对付总所周知,迟早也会提起这件事的。”
  “要不是我知道你是我朋友,你这么说,弄得好像我在袒护她一样,她这么惹我们的甜心哭,我们不做点什么不就浪费了吗?”
  “你们打算做什么?”
  一道梦幻的声音响起来,非常突兀,尤其是金妮还知道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啊,你在这儿啊,洛夫古德,你听到了吧?被人利用的感觉怎么样呢?”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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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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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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