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茶餐厅见闻
赵元算是个吃货。
穿越前,像在网上看到美食分享,便大老远跑过去试吃,导致路费都高过餐费这种事,赵元可没少做。
所以赵元手头一宽裕,便立刻打车从东区跑到了西区。
作为自己穿越来后的第一顿大餐,赵元决计是要将它放在兰芳园的。
香江第一好吃的茶餐厅、丝袜奶茶和鸳鸯奶茶的创始地、港式奶茶始祖......
兰芳园拥有的名头实在是太多了,以至于香港四大才子之一的蔡澜都曾放话:不喝兰芳园,白来香江。
所以为了不白穿越来一次,赵元特地找到了位于中环结志街的兰芳园店址。
说实话,光是站在店门口,赵元就已感受到了兰芳园那浓浓的香江味。
并非是闻到了什么饭香,而是作为享誉全香江的茶餐厅,兰芳园的店面竟是小得可怜,据赵元目测,就算加上厨房,整个兰芳园的占地面积也没有超过100平方。
兰芳园已是香江最成功的茶餐厅之一了,竟还是连店面扩租都做不到,真是将香江地价高昂的特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店窄人多,又是饭点,自然是别指望能一人占一桌了。
找到个看上去比较和善的大爷,赵元屁颠颠跑去跟他拼桌。
和大爷打声招呼,赵元将包放在腿上坐下,老实地等服务生过来点单。
许是饭点比较忙,坐下半天,也不见有服务生来搭理赵元,反倒是对面吃着叉烧饭的大爷,看着赵元笑出了声。
赵元:?
许是察觉到自己的笑声好像不太礼貌,大爷赶紧开口道:“靓仔,不是本地人吧?”
听到这声靓仔,赵元瞬间就原谅了大爷那一声笑,只是有些好奇,大爷为何出此问。
“老先生怎么会这么问呢?”
用最标准的粤语腔调道出了这句反问,赵元略带得意的看着对面的大爷,这下你还觉得我不是本地人吗?
老头果然吃了一惊。
“咦,靓仔这一口白话讲得真不错,没少下功夫学吧?”
赵元郁闷了,“老先生就这么确信我不是本地人?”
大爷见赵元吃瘪,又是大笑出声。
“哈哈哈,想扮香江人,可不是学一嘴标准粤语就能做到的。”
这下赵元是真好奇了,经过这两天的练习,赵元的粤语口语水平已是突飞猛进,上午和徐经年聊了半天都不带磕绊的,怎么到了大爷这边就瞬间露馅了。
自己毕竟是顶着前身的身份在生活,在不认识的大爷面前露馅倒无所谓,可要是在认识自己的人面前,表现出了不对劲,多少还是会带来一些麻烦的。
“还请老先生赐教。”赵元真心求教。
“很简单,你自己看看周围,还有谁和你一样,干等服务员来给你点单的。”
这一点拨,赵元便恍然大悟,店里嘈杂的声音中,客人大声招呼服务员点单的声音确实占了很大的比例。
见赵元明白了意思,大爷接着道:“香江的茶餐厅就是这样的,但凡有些人气的茶餐厅,客人想点单都得自己主动招呼,不然那些服务生哪有空搭理你。”
其实这些“理论”知识,赵元是知道的。
甚至赵元还曾看过一个影视片段,林雪在该片中饰演的便是一个服务态度差到夸张的茶餐厅服务员,能将此事作为影视桥段播出,便可知香江的茶餐厅文化是有多鲜明了。
只是理论归理论,在不经人点醒的情况下,赵元还真没法将其与实际联系起来,更别说是运用了。
不得不说,在这种年代、这种环境和这种身份下,跟着大爷学习香江的处世经验,还真是个奇妙的体验。
借着这个话头,赵元和大爷攀谈起来,许是大爷也刚好有好为人师的癖好,饭都吃完了也不走,反倒兴致勃勃的跟赵元讲起了茶餐厅中的各种潜规则和暗语。
于是这顿午饭,赵元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听大爷讲课上面,食物倒是成了配角。
等事后回忆起来,只依稀记得他喝的丝袜奶茶,并不是真拿丝袜过滤,而是茶袋受茶水长期浸泡染色,看起来像是肉色的丝袜,以及萝油和罗柚的谐音烂梗。
告别大爷,香江茶餐厅文化毕业生赵元便重新背上行囊,打听起四通公司在香江的办事处。
得益于记忆果实,赵元记起早前看过的一篇杂谈中有记载,在八十年代,微型计算机刚流行起来的时候,为了解决打汉字难的问题,四通公司研发出了一款方便国人使用的中文打字机。
更重要的是,该中文打字机还配备了五笔的输入法,这就完美符合赵元目前的需求了。Μ.5八160.cǒm
换成现在的其他小说作者,十有**都是更倾向于用纸笔来进行创作,因为这样更有利于进行删改,以及记录时不时迸发的灵感。
但赵元不同,他写《寻秦记》,除了对香艳内容的删改,剩下的就只是照抄,这种情况下,赵元更需要的便是码字速度了。
正好赵元作为后世来客,打字可是他的强项,只需熟记一下五笔输入的字根,赵元自信能从手写的一天一万字,瞬间飙升到一天至少四万字,就这,还是考虑到现在的打字机不太好用的情况。
也算是赵元运气好,四通公司正好是今年才研发出这款打字机,因为完美迎合了国人的办公需求,加之定价才只是7000,比那些动辄七八万的汉字处理系统低了不知多少倍,所以销售情况很是火爆。(其实这款打字机在86年才被研发出来,但这里为了剧情需要,就改一下时间吧)
虽然目前这款打字机还只能打简体字,但并不妨碍它在香港也有一定的销路,所以四通在香江也设立了一个办事处兼销售点。
找电话接线员,转接到四通驻香江办事处,赵元很快便得到了一个地址。
算赵元运气好,这地址离中环不远,花十几块打了个的,赵元找到了四通的销售点。
简单试用了一下打字机,果然如赵元所料,其触感与流畅度都远差于后世各种轴的键盘,不过一天四五万字的速度还是能有的,这就足够了。
打字机定价为7000元rmb,换算成港币,便差不多是5600元,数了56张钞票给出去,赵元刚鼓起来的钱包便又瘪了下来,但好歹也还有一千多块,不必再像前两天那样拮据度日。
毕竟是高价电器,四通公司是提供送货上门兼安装的服务的,一条龙流程下来,打字机已妥妥当当的摆在了赵元家中。
装备到位,赵元接下来便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当码字员了。
与此同时,徐经年也终于调整好了排期,在《新晚报》上刊载了第一期的《寻秦记》。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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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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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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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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