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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十四次相遇

一万次相遇 浮沸 1990 Apr 24, 2022 6:11:15 PM
    2009年的夏天。
    荥城一中作为荥市最好的高中,无论是老师资源,还是学校硬件,都称得上的百里挑一。
    女生宿舍是四人间,上床下桌,与其他学校的八人间宿舍相比,实在是令人羡慕了。
    宁安靠在门口边,啃着一个刚刚洗好的苹果,满意地看着哥哥宁谧上蹿下跳地帮自己铺床,她瞧着形单影只的程澈,问道:“程澈,你家人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程澈的动作一顿,才轻轻说道:“我家人都太忙了,没时间。”
    宁安“喔”了一声,继续啃苹果,对着宁谧指手画脚:“我爸妈也是,两个人跑到俄罗斯过结婚纪念日,让我哥这个不靠谱的送我来学校,你看看,连枕头都铺反了!”
    门口突然一响,缓缓打开,一个女生的小脑袋探了进来。
    这个只有一米五五的**头女孩是辛鸣儿,五官和身高一样袖珍,她戴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足足占了脸部面积的二分之一,只要她微微一笑,苹果肌都能怼起镜框。
    半个小时后,宿舍里最后一位女生池萨也到了,她是一个卷发飘飘的高瘦女孩,左边耳骨上足足打了五个耳洞,锁骨上还有刻了一行若隐若现的黑色纹身,走起路来像T台模特。
    宁安一看见池萨,庆幸地拍了拍胸口,心想幸好她刚刚就把哥哥宁谧给赶走了,不然宁谧在这世界上的好妹妹又要多一个。
    经过一个下午的相处,程澈渐渐摸清楚了宿舍里其他三个人的性格。
    宁安自来熟,笑点极低,一点小事儿就能笑得七仰八叉、合不上嘴,甚至有点疯,随时随地都能嗨起来。
    辛鸣儿是个文静的女孩,胆子有点小,说话的时候眼神不由自主地会闪躲,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睛,两根手指常常会背在身后像搅拌机一样拧着。
    池萨说话比较少,大部分时间都很沉默,闲下来就喜欢摆弄着一把木质的大吉他,像是个流浪的文艺女孩。
    等到晚上的班会时间,辛鸣儿约了认识的初中同学一起去教学区,池萨习惯独来独往,先走一步。
    只有程澈和宁安结伴出发。
    程澈在走出宿舍楼大门时,突然往后看了一眼。
    “你看什么呢?”宁安顺着程澈的视线看过去,发现并没什么异常。
    “高一男生宿舍是在那边吗?”程澈指着对面的一栋楼问道。
    “应该是吧,”安宁指着远处的三栋楼,“我哥在那栋高三宿舍,这个是高二男生住的,那栋楼应该就是高一的男生宿舍。”
    程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安宁看着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激动,“你男朋友住在那啊?”
    程澈被“男朋友”这三个字吓了一跳,“你别胡说啊。”说完她还想去捂住安宁的嘴。
    安宁躲开,指着程澈脸上莫名其妙出现的绯红,“那你脸红什么?”
    “我是被热的好吧!”程澈揉了揉脸,似乎想要把红晕揉开,像一只毛茸茸的皮卡丘。
    两个人边笑边走,很快就走到教学区。
    程澈不经意间抬头扫了一眼教学楼门口张贴的红榜,却一下愣住了。
    宁安看着突然顿住的程澈,“咋了?”
    程澈慢慢走到红榜面前,凝视着红榜最上方的一行,只有金灿灿的两个大字,鲜明而又深刻。
    “祁琚?”宁安瞅了一眼程澈,“被他的成绩吓到啦?他可是我们初中的大神。”
    “你和他是一个初中的?”程澈歪头看着宁安。
    “是啊,我们都是师大附中的,”宁安咂咂嘴,“他居然没出国?”
    “出国?”程澈喃喃重复道。
    宁安点头,“是啊,他初中的时候就拿了几个比赛大奖,我们都以为他是为了出国做准备呢。”
    程澈没有说话。
    “幸好这红榜上没贴他的照片,不然又要被一些花痴迷妹裁掉私藏,”宁安摸着下巴说,“你从外地来,不认识他,他是我们初中的校草。”
    程澈撇了撇嘴,低声地说了一句:“你要是见过他小学五年级还尿床的样子,就不会觉得他帅了。”
    宁安没听见她的碎碎语,还在自言自语地感叹。
    -
    高一三班的班主任是数学老师,叫做侯斌,大家都称他作老侯。
    老侯说话慢条斯理,体型微胖,戴着一副细金丝边眼镜,显得两道黢黑眉毛特别粗,再配上精神的小寸头,有点像中年版的蜡笔小新。
    宁安打量一番站在台上滔滔不绝的老侯,“从面相上来看,老侯好像挺善良的。”
    程澈用马克笔在每一本书上都认真地写下自己的名字,抬头扫了一眼,赞同道:“从体型上来看,老侯应该过得挺幸福。”
    宁安转头,捏了一把程澈纤细的手踝,“瞧你这小身板,老侯一条腿都能压得你骨折。”
    她凑近看程澈写字,“你写名字居然写在书封上?”
    程澈下意识地点头,手上的动作却突然顿住了。
    以前她总是和程亦奇或者祁琚挤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最后收拾东西装进书包里的时候总是会拿错书本。
    程亦奇的书本上要么贴满了火影忍者的大头贴,要么画满了科比的投球姿势,七歪八扭得惨不忍睹。
    祁琚的书本则是一片空白,基本上没有笔记,偶尔出现几行公式,大部分都是程澈看不懂的字母。
    为了减少拿错书本的几率,所以她就养成在书封上写名字的习惯。
    但是,自从她四年前离开荥市之后,就再也没有人的书本能被她拿错了。
    所以她现在把名字写在书封上还有什么意义呢?
    程澈无声笑笑,拿过下一本地理书,掀开封面,把名字写在了第一页上。
    ------题外话------
    这个星期三次元太忙了,从下星期能恢复隔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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