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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悍匪

我的灵魂伴侣是自由人 菌行 4968 Aug 10, 2022 6:28: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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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深人迹罕至的栗子林,地上落了不少毛栗子,灰褐色松鼠从树上窜下来觅食,将栗子塞进嘴里带回窝,给冬日储粮。不止松鼠,老鼠田鼠也把栗子榛子等往洞里藏。
  深林里这些东西还不少,人得趁地上栗子还有赶紧捡回去,不然掉在地上不是坏了就是被它们弄回去了。
  陆谷头一次来这片栗子林,见地上一层毛栗子,果然比前山多多了,卸下竹筐就开始往里头捡,挑偏沉的捡,里头栗子肉水足还甜,太小太轻的没要,没一会儿筐子里就好些呢,捡着捡着,还有熟了的毛栗子从树上掉下来,吧嗒一声落在地上。
  人一来,还带了狗,松鼠田鼠早早就机警地藏起来,偶尔从树上或洞里探探头,它们很谨慎,眼神不好的还看不见。
  沈玄青倒是在树上看到一只大尾巴的松鼠,但他不打这东西,只弯腰捡栗子,倒是两条细犬在林子里到处嗅闻,又或是挖挖洞,刨开土洞后能听到有老鼠吱吱几声惊叫,却没逃开猎犬的追捕,连洞里存起来的榛子栗子都被刨了出来。
  听见动静,沈玄青看狗嘴里叼着只肥田鼠,并非那偏细长惹人厌的腌臜老鼠,就不再去管细狗,回头再给它们烤了。至于田鼠洞里的东西,他们也没人去拿,地上这么多呢。
  像鼠洞里的东西,一般都是没东西吃了才去掏,又或是在前山找不到栗子了,会有小孩带着狗去刨洞,反正都是要剥壳的,拿回去洗洗也不脏。
  小孩嘴馋又贪玩,刨洞是乐子,至于大人,山里这些松鼠田鼠也得过冬,掏完了它们不就饿死了,如今不是荒年,不缺那一口吃的,也让它们有条活路不是。
  五个人背了五个竹筐,还带了两个大麻袋,在林子里捡了半天都给装满了,这么大一片栗子林,树上还有没落下来的,这里只有他们来,捡这一次就够他们今年的了,压根儿不用操心松鼠够不够吃。
  竹筐除了沈雁背上的,都是大竹筐,装满了还挺沉,还得轮换着抬麻袋,沈玄青背着竹筐扛着麻袋身上东西更沉,走一段他们就得歇歇,卫兰香她们在山里捡惯了,不觉得太稀罕,陆谷就不一样了。
  他从前在陆家的时候也要跟着陆大祥他们去捡栗子,可带回去后吃到他嘴里的没多少,他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杜荷花打发他出门干活,才能到山坡上找找,村里人都去捡栗子,他能找到的就少,但好歹栗子这东西不用去烤去煮,剥开就能吃,他还是挺喜欢秋天这时候的,栗子和野果都熟了,能让他充饥饱腹,不至于饿得前胸贴后背。
  所以哪怕竹筐这么沉,他心里是很高兴的,找到的越多,能吃到的也就越多。
  栗子林离院落较远,他们早上出发,回去已经半下午了,在山里不能乱跑,走远晚上回不来的话会有危险,是以他们今日就只捡了栗子。
  “今年天好,野栗子都这么多,今日咱们大意了,明儿去捡榛子,拉着板车过去,一齐推回来,不然这也太沉了。”院子里卫兰香卸了背上的竹筐,揉着肩膀说道。
  “是呢,明天还是拉着板车去好。”纪秋月也说道,她们去年前年没捡到这么多,只满了竹筐跟一个麻袋,倒是大前年跟今年差不多。
  陆谷放下竹筐后就去舀水了,好给大伙儿洗洗手上的脏黑。
  待歇过吃了饭,见沈雁缓过来,他便问她去不去摘野澡珠,方才洗完手后,小篮子里只剩三颗了,离院子不算很远的地方,有棵大野澡珠树,他之前在镇上卖的那些就是从上面摘的。
  他俩要出去摘野澡珠,沈玄青带上狗跟着了,留下卫兰香跟纪秋月在房中歇脚。
  沈雁到底年纪小,缓过来后也不觉得腿脚疲累,摘野澡珠对她来说就是玩,自然乐意。
  太阳在往西边走,但还没到傍晚,约莫一刻钟后,就到了野澡珠树底下,这树长得高大,但因分出来的分枝树干多,也挺好爬的,不说陆谷,连个头矮的沈雁两三下都上去了。
  他们挑着大点的野澡珠摘,这个活轻,沈玄青没上树,就站在树底下拿篮子接他俩摘下来的,他个子高,胳膊往高一举很方便,陆谷就能跟沈雁边摘边往篮子里扔。
  野澡珠圆圆的,跟果子一样,却不会红,从结出来到掉落都是绿的,掉在地上的澡珠熟透了,没法搓出能洁手洗头的白沫,所以没人会捡地上的,只从树上摘。
  这棵树大,结出来的野澡珠也大,只比鹌鹑蛋小点,一个能用两天呢,所以陆谷之前卖得挺好。
  今天晚了,出来只带了个篮子,摘了大半篮子他们就回去了,够他们用的就成,回头要卖再来摘。
  待到第二天一早,他们又去找榛子林了,这次拉上了板车,回来的时候同样收获颇丰,除了榛子以外,还有一筐松塔子和不少菌子。
  这东西不是每年都有,因为树太高,松塔又多结在树梢上,抱着树爬上去本就危险,树梢高耸,山里风稍一大更是险象环生,稍不留神掉下来,就连命都没了。
  沈玄青又不是采松塔的,往年最多就是在树底下捡,山里风多,一场大风就能把熟了的松塔吹下来,不过跟栗子榛子一样,松鼠那些小兽也会捡,所以不是很多。
  菌子采的挺多,他们吃不完,下山了能卖的卖,卖不了就炸菌油,老吃炒的也腻味了,换个花样做。
  有陆谷他们四人在车后面推,沈玄青拉车就轻松了,平常他跟陆谷两人上山下山,陆谷人瘦力气小,一个人帮不了太大的忙,但加上卫兰香纪秋月还有沈雁就不同了。
  也亏是他们这次上山来的人多,不然这么多东西,拉回家也挺沉的。
  ——
  卫兰香几人连赶路带捡东西,一共在山上耽误了四天,第四天一早就收拾板车要下山了。栗子榛子给陆谷跟沈玄青留了些,就不用再跑去捡,这么多呢。
  出发之前,沈玄青给三条狗喂了肉,拍拍大灰脖子,让它们先下山。
  纪秋月还凑过来多说了一句,跟交代人一样让它们去找沈尧青,大灰素来聪明通人性,带着两条细犬先一步跑了,纪秋月还在院里嘀咕,说她怎么觉得大灰好像还真给听懂了。
  沈玄青一般不喊沈尧青接应他,毕竟地里有活,有时沈尧青还要到镇上扛大包挣钱,不过这次上山前因他娘跟纪秋月都来了,沈尧青又想起他爹年轻时吃苦落下暗疾,就说要东西太多沉了,他到半路接应拉回去,狗认识山路跟家门,只要狗跑回去,他就知道什么意思了。
  白天太阳出来,往山下走的路少有野兽出没,所以没有狗也无妨,再说他们人多,赶路就没有那么害怕。
  山路走了有多半,终是看见了沈尧青,三条狗也跟着他,这三条狗都是猎犬,本就耐力好善奔走,又跟沈玄青在山里跑惯了,见人上山就又跟来了,不过看它们吐着舌头吭哧的模样,沈玄青就知道回去后肯定得趴着。
  “这么多。”沈尧青过来一看板车就乐了。
  既在这里停下来,干脆歇息一会儿,恰好这里离河段不远,三条狗都跑去喝水了,板车上的竹筒里还有水,他们分着喝了。
  “我昨天碰见大陈,说牛家庄的狗崽出月了,这几天能抱回来了。”沈尧青吃了两颗沈雁给他带下来的甜包儿,边吃边跟坐下歇脚的沈玄青说。
  “我明天过去。”沈玄青说道。
  之前托人在牛家庄打听到合适的狼青狗崽,价钱都说好了,他自己算着也是这几天够两个月,那只母狗他看过,品相好也聪明,那家人也挺会养狗,狗崽断奶后母狗再带几天,教教东西,就更通人性,也更好养了。
  “还要养狗?”卫兰香坐在旁边问道。
  沈玄青最开始养狗的时候,她见儿子给狗喂肉喂骨头,那叫一个心疼,乡下人养狗都是给狗吃剩饭剩菜,再就是烫麦麸给它们吃,还有不管的,狗就出门找食吃,少有喂这么好的,哪怕喂得是野兔肉,那也心疼啊。
  沈玄青跟她说养狗是为打猎,不吃好怎么跑得动,更者山林中危险,狗养好了气势足,他带着才安心,说了一两次后卫兰香也就作罢了,但一听还要养,不免就得多问一句。藲夿尛裞網
  “如今两个人在山上,我带狗出去了,陆谷一人在外头转,我不放心。”沈玄青解释道,他已决定要养,无论家里其他人说什么,他都不会变卦。
  卫兰香哪能不知他性子,一看神情就知道这狗崽明儿就得抱回来了,不过也是,陆谷一个人在山上也操心,养就养吧,于是点着头说:“也对。”
  陆谷之前不知道他打听狗崽的事,听见自己名字还愣了一下,继而才反应过来,他没养过狗崽,所以这会儿心里没太大的感觉,转头见大灰它们喝水回来了,心想不知是什么样的狗崽。
  一来人多,二来他也胆怯,就没问沈玄青。
  歇了歇之后,沈尧青就往肩上套了绳绊,换他拉车了,沈玄青五人在后边推车。
  “多个大青哥就是不一样,比方才轻多了。”沈雁推着车说道,连陆谷也点点头,确实更好推了。
  常年干农活的汉子都有把子力气,沈尧青还时不时去镇上扛大包做工,拉板车的劲自然是有的。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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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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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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