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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山中岁月

七零胖妞逆袭记 梦蝶 5088 Mar 27, 2022 12:58:17 AM
  又酷又拽的白狼王竟然相中了帐篷。
  林蝶衣瞅了他一眼,默默地从空间里又拿出来一个。
  这个帐篷比刚刚她拿出来的帐篷大的多,不过,样式和质量和刚刚的那一个都差不多。
  “这个不错,够我住。”
  白狼王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愉悦。
  林蝶衣没有理会他,只默默地把帐篷拉到一边,帮着他把帐篷搭起来。
  “吱,吱吱。”
  “叫什么?
  你那么小,在哪里还不能睡一觉。
  要什么帐篷。”
  “吱!”
  小狐狸开始抗议,上蹿下跳的,没一会儿老实劲儿,弄的林蝶衣无法专心搭帐篷。
  白狼王见了,一巴掌把小狐狸扇走。
  小狐狸吱的一声,默默地,默默地爬起来,再不敢嘚瑟。
  林蝶衣搭完帐篷,看了小狐狸一眼,看他蔫吧的低垂着头,一语不发,不由得有些心疼。
  默默地走到一边,又拿出一个小的帐篷,给小狐狸搭了一个窝。
  还好,当时,她让楚君殊帮她多要了两个。
  要不然,这一个两个的还真不好答对。
  小狐狸被林蝶衣训了,被白狼王拍了,委屈的趴在一边。
  这会儿看见林蝶衣又拿出来一个帐篷,不由得两眼放光的看着林蝶衣动作。
  直到林蝶衣搭好帐篷喊他过去,他才兴奋的吱了一声,直接窜了过去。ъīMiιóμ.cοm
  林蝶衣看着他那兴奋的模样,不由得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一次来山里,林蝶衣打算多住几天。
  所以,锅啊碗啊灶啊,准备的都挺齐全。
  山谷外有自然阵法,山谷内四季如春。
  虽然没有了那些仙桃仙果仙花,但是依然满谷花香。
  第一天林蝶衣只在谷中转悠,什么都没做,只单单的看着风景。
  做饭的时候用的都是空间中的食材,味道自然无比鲜美。
  白狼王瞅着林蝶衣,心中微微的有些后悔,当初怎么就和小丫头耍了个心眼儿呢。
  山谷中虽然四季如春,但是,晚上的时候依旧有些凉。
  不过,在山中看月亮,月亮特别的明亮。
  清晨,早起的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
  艳色的阳光透过云层照射在大地上,让本就秀丽的景色显得更加迷人。
  这一天,林蝶衣跑遍了整个山谷,一边玩耍一边采集可以做药的花花草草。
  到了第三天,林蝶衣又跑去山谷外面转了转。
  走的不远,却路过几个熟悉的地方。
  曾经把她追的十分狼狈的两条有本事的大蛇已经毫无踪迹。
  当时猴子窝里冒出来几只小猴子。
  不过这些猴子似乎都受到了惊吓一般,看着人都有些怯怯的,再没有了以前的机灵劲儿。
  林蝶衣仔细看过,来人没留下痕迹,看样子应该是个本事强大的。
  去年过来的时候,林蝶衣想方设法的想要偷猴儿的酒,可是今年,看着守着窝的小猫三两只便没有了偷酒的兴趣。
  走在深山里难免碰到一些大的动物,林蝶衣现在的本事早已不将他们放在眼里。
  不过她也没有把他们都抓起来。
  现在的林蝶衣早已经不是刚来那会儿,那会儿什么都缺,心里也不踏实,总想着弄点儿东西存着。
  这会儿,遇到猎物打上一只两只,够吃够用就行,偶尔的也会收几只进空间。
  在山上待了三天,烦躁的心情终于归于平静。
  林蝶衣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山。
  一路上,小狐狸依旧没心没肺的上蹿下跳,白狼王却默默地走在林蝶衣的身旁不做声,时不时的还偷着瞅两眼林蝶衣。
  林蝶衣知道白狼王在偷着瞄她,不过,她却当做没发现。
  快到山脚下的时候,白狼王终于忍不住,在林蝶衣的脑海中吼道:“你到底什么时候让我进您的空间?”
  白狼王的声音里透着委屈,林蝶衣瞅了他一眼,却不为所动。
  “等着吧,什么时候我的本事比你强了,什么时候我再让你进空间。”
  “那得等到什么时候?
  我都知道你有能进人的空间,你说你藏着还有什么用?”
  林蝶衣挑了挑眉:“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凭空想象和视觉冲击的感觉不一样。”
  “你想的倒是挺多,我一个兽,还是一只灵兽,自带体内空间,我还稀罕你的破玩意儿?”
  破玩意儿?
  林蝶衣挑了挑眉。
  “想进我的空间也不是不可以,看你表现吧。”
  “表现?
  我怎么表现?
  出去大青山就整天待在灵兽袋里。”
  “老老实实待着也是一种表现。”
  白狼王被噎得一句话说不出来,瞪大眼睛看着林蝶衣,林蝶衣却一点儿也不怕他,哼着歌朝前走。
  白狼王无法,只能默默地跟着,心里一个劲儿嘟囔:小气,小气,真小气!
  白狼王心里嘀咕什么,林蝶衣是不知道的,即便知道也只会说一句:该!
  谁让你的本事比我高!
  谁让你和我耍心眼儿呢。
  又是一年冬捕时,大马车和拉网拉出去的时候,结冰的河面上依旧热闹。
  不过,今年的鱼好像没有往年的多。
  卖出去的少,村民们的收入自然就少。
  虽然收入少了点儿,但是,分给村民们的福利并没有减少。
  林蝶衣今年在上河村呆了一整年,又额外赚了一份上山采药的工分,在村民们的眼里,她的日子要比去年好过得多。
  看上去的确是这样的。
  工分赚的多,粮食分得多,就连冬捕后分得的大鱼都比去年多。
  而且,今年的收成还不用给王家送一份。
  不知道王建国他们家人看着林蝶衣左手右手都拎着大鱼的时候羡慕不羡慕?
  村里的鱼仍然往酒肆里送了一份。
  入冬后村里宰杀的鸡,鸭,鹅也往酒肆送了一些。
  还有徐叔那里的猪肉,反正林蝶衣又赚了一个盆满钵满。
  今年的冬猎,林蝶衣找了个借口没有参加,村里有人不同意,林蝶衣躲在一边笑了笑。
  谁规定的,她一定要参加?
  去年的冬猎她参加了,先被人瞧不起,再被人误解,最后救了人命还要被人骂,大家伙儿得了好处也没说多分她一点儿……还有这一年,虽然有人心疼她守活寡,但是更多的人却是在背后幸灾乐祸的讲究她。
  尤其是王家两次来人以后,村里人更是说什么的有。
  有的甚至在她的面前羞辱她。
  谁也不是没有脾气,凭什么她就要为他们服务。
  屋门外大猛二猛叫唤的厉害。
  “美妞,我带人来了,你把大猛二猛叫走。”
  三表哥孙新宇的声音传进来。
  林蝶衣撇了撇嘴。
  这么躲也没有躲过去。
  竟然追到家里来了。
  “你把门打开,我让大猛二猛去西屋。”
  林蝶衣坐在炕上没有动。
  因为,她的借口是脚崴了。
  三表哥孙新宇经常过来,大猛二猛已经和他混的很熟,每次三表哥过来,已经不需要她去看住大猛二猛。
  但是,如果三表哥孙新宇带着外人来,大猛二猛还是不允许的。
  不知道是不是大猛二猛也喝过灵泉水的原因,现在的大猛二猛特别通人性。
  林蝶衣让他们去西屋,它们两个便乖乖的躲进西屋不出来,并且,一声都不叫。
  孙新宇每次看见大猛二猛这么听话,就有些羡慕嫉妒恨。
  小表妹到底怎么养的狗,怎么就能把狗养的这么通人性呢?
  外面来了好多人。
  林蝶衣趴在窗户那里往外看了看,由支书李叔和民兵队长魏大东带队一共来了能有十多个人。
  为了给李叔面子,林蝶衣从炕上下来,迅速的把鞋穿上,又一只脚着地,另一只脚轻轻的点地,那样子就像是不敢着地似的。
  “哎呦,李叔,大东哥,杨叔,双子哥……快,进屋坐。
  瞧瞧,我这个脚崴的,要不然一定得去外面迎迎你们。”
  “美妞,你这脚崴的还挺严重的?”
  “是啊,李叔。
  崴的是挺厉害。
  你说这都什么时候了,眼瞅着就要过年了,我这心里急啊。”
  “你的心里急,我的心里更急。
  大家伙儿想去打猎,却连一个指路的都没有?”
  “李叔,实在对不住,不能支持你工作,我这心里也不好受。”
  村支书李叔瞅着林蝶衣包的厚厚的,严严实实的伤脚,不由得暗自叹息。
  怎么就能那么巧呢?
  村支书一行人亲眼看到林蝶衣的脚伤的不轻,也没有办法再继续催着林蝶衣帮忙,只能另外寻人。
  听三表哥孙新宇说,最后定下来的领路的是周栋梁。
  周栋梁上山?
  林蝶衣有些诧异,不知道李叔怎么就定周栋梁做向导来了?
  “周栋梁自己求的。”
  林蝶衣看了三表哥一眼,周栋梁自己求来的?
  这还真是出乎意料。
  不过仔细想想,也不算突兀。
  胖美妞姥爷一家的生活早已经大不如前。
  像这种胖美妞姥爷不方便去的,还真得周栋梁出面。
  富贵险中求。
  今年,即便负责领路的人是个没怎么上过山的愣头小子,也有很多人跟着。
  结果在意料之中,一行人走了十几天,收获那么三瓜俩枣的,谁都不太满意。
  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林蝶衣装病,这个热闹自然看不见。
  不过,后来听三表哥孙新宇说,那些人分赃不均匀差一点儿打起来。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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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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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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