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下山
碧瑶仙子和大师伯住过的两座小院被阵盘隐藏起来,山谷里除了还没有完全消散的灵气,已经再也找不到一丝师父他们存在过的痕迹。
看着再无神秘色彩的山谷林蝶衣暗暗的叹了一口气。
这可真是人生无不散的宴席。
“走吧。”
再不舍也要离开。
林蝶衣慢慢的转身,白狼王曲下前腿,跪在林蝶衣的面前。
林蝶衣诧异的看了白狼王一眼,不过什么都没说。
翻身坐在狼身上,朝着楚君殊笑了笑。
“师兄,就此别过。”
“走吧。
有空我会去看你。”
“嗯。”
“这些日子,没事儿就不要上山了。”
“好。”
林蝶衣点了点头,又拍了拍白狼王。
白狼王转回头朝着小院的方向看了看,随后,嗷呜一声毅然决然的离开山谷。
一路疾驰,途经桃花谷的时候,白狼王停了下来。
林蝶衣看到小红狐狸站在桃林边看着他们。
大青山里的变化瞒不住小红狐狸,要不然也不会站在桃林边。
“小狐狸,未来一段时间,大青山不适合你居住,跟我走吧。”
“吱!”
小狐狸转身跑进桃林,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小狐狸又跑了出来,嘴里叼着一个不大的包裹。
“走吧。”
林蝶衣招了招手,小狐狸后腿一蹬,跳进林蝶衣的怀里。
这一次,白狼王的速度很快,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便到了山林边。
马上就要来到山脚下,林蝶衣从白狼王的身上跳下来。
拿出两个灵兽袋把白狼王和小狐狸都收了起来,然后大步走下山。
终于要回村了,林蝶衣的心情既激动又有些害怕。
山中无岁月,尤其是在阵法当中,更是黑白不分。
这一次离村,不知道她离开的有多长时间?
希望时间不长,要不然,她的房子恐怕要不保。
说实话,林蝶衣的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可是,等到她走到山脚下的时候不由得愣了一下。
林蝶衣走的时候刚过端午节不久,那个时候的庄稼比膝盖高不了多少,这会儿的庄稼也没有腰高。
这是什么情况?
是时间已过几个轮回还是时间不过过了十几二十几天?
“美妞,回来了?”
“哎,婶子。”
林蝶衣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但是脸上仍是一脸懵。
看着那婶子挎着篮子远走的背影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
这么自然?
这是没离开几天?
林蝶衣心中忐忑的走进村子。
“哎呦,美妞回来了?”
“李婶子。”
这一回,林蝶衣的表情自然了很多。
不过,心中仍有疑惑,却又不敢问。
“美妞,你这一走就是半个月,可把你大姨惦念坏了。”
“哦?”
林蝶衣心中一亮,半个月?
诶?
不对呀,即便山中再无岁月,黑天白天的交替也不止半个月吧?
“快去你大姨家看看吧,你要是再晚回来几天,你大姨就要去山城了。”
“哦,好的。”
即便林蝶衣心中再多疑问,也只能先去胖美妞大姨那里报完到再说。
从山脚下走进村子,这一路,林蝶衣终于弄明白了她离开的时间。
她的确走了只有半个月。
那么,为什么在她师父那里,她感觉过了很久,甚至是几年都有。
因为阵法?
天然大阵不可能有时间的流速问题,那就只能是师父或者是大师伯的问题。
能够布置出加快时间流速的阵法?
这得多强大!
林蝶衣的心中突然多了一抹滚烫的热度。
师父和大师伯能做到,她也能做到!
“大姨!”
“哎呦我的天,你这个丫头终于回来了。”
胖美妞大姨一把把林蝶衣拉进院子,“你这些天上哪里去了?
你简直要担心死我。”
“我不是给你们留信儿了吗,我要离开几天。”
“得亏你留信儿了,要不然,我一定让你大姨夫号召所有人去把大青山翻个底朝天。”
哈,林蝶衣听着这话不由得笑出了声。
大青山那么大,怎么可能被翻个底朝天?
“大姨,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本事,放心吧,我没事儿。”
“就是知道你的本事才更担心。
你这个丫头越来越有主意,是不是去深山了?”
“怎么会?”
林蝶衣笑了笑,“我去周边城市走了走。”
“没有介绍信,你吃啥?
住哪儿?”
“我是在山里长大的孩子,这么点儿事还能难倒我?
山林里多得是果子,大树的树杈上就能睡觉。”
“你这个孩子!”
胖美妞大姨嗔怪的瞪了林蝶衣一眼。
不过,却也再没有说什么。
怎么说呢,林蝶衣是周香莲骗来的孩子。
周香莲是胖美妞大姨的亲妹妹。
在胖美妞大姨的心里总觉得对不起林蝶衣,所以,他们不由自主的总是惯着林蝶衣。
林蝶衣说她吃在山里住在山里,胖美妞大姨觉得她遭了罪了。
于是,一把把林蝶衣推到炕上,让她睡一觉,她自己则是跑到厨房去做好吃的。
林蝶衣挑了挑眉什么都没说。
说实话,这些日子在山里真没吃到什么,经常以果子充饥。
山外虽然只过了半个多月,但是,山谷里却过了好多日子,这么多日子过去,每天以果子充饥,林蝶衣的嘴里还真有些淡出鸟来了。
胖美妞大姨煮的白面面条,做的鸡蛋韭菜卤子。
林蝶衣整整吃了三大碗。
把胖美妞大姨心疼得不得了。
“你说你这是图啥?
跑去那边干什么?”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我就是想看看别的地方和咱们这里有什么不同。”
“好奇心怎么这么强,你说你一个小丫头,出去干什么,一时遇到坏人可怎么办?”
“坏人?
坏人遇到我是他们倒霉。”:筆瞇樓
“你这个孩子……”胖美妞大姨还真是无话可说。
自从年前冬猎以后,大家伙都知道美妞的本事,说实话,别说遇到几个坏人,就是走进深山,那大虫见了这孩子恐怕都害怕。
可是,老人的心,这些年轻的孩子不懂。
“总之,以后你一定要小心。
尽可能的别往外跑。”
“行,大姨,最近一段时间我不会往外跑。”
“你就不能不出去吗?”
“不行啊,大姨。
我还开着酒肆呢。
要想生意好就得有创新。
就得有好货,不出去走走,闭门造车是不行的。”
“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胖美妞大姨懊恼的拍了拍头,“还真难为你这个孩子了。”
因为害怕胖美妞大姨唠叨,林蝶衣吃过面条以后找了一个理由离开胖美妞大姨家。
接下来的几天,林蝶衣哪里也没去。
一个人在家里拾掇拾掇园子。
没有人的时候,把小狐狸和白狼王放出来溜达溜达。
白狼王出来的时候,林蝶衣发现她家的大猛二猛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一声都不敢吭。
林蝶衣看着两只没出息的东西不由得摇了摇头。
这些年,白狼王还是第一次下山。
山下的空气实在是太污浊,白狼王受不了,刚刚出来那么一会儿就让林蝶衣把它收起来。
小狐狸也一样,不喜欢山下的空气。
不过,它比白狼王强很多,最起码的没说出来一会儿就要进灵兽袋。
林蝶衣从山谷里带回来的小动物足有二三十只,即便几只共用一个灵兽袋,也装了好几个灵兽袋。
林蝶衣看着挂在腰间的袋子不由得有些烦躁。
于是,林蝶衣便把这些小动物们都移进了她的手镯空间。
小家伙们一进空间都有些发蒙,片刻过后,又兴奋得大吼大叫,在山林间无拘无束的奔跑。
疯跑了一会儿才想起林蝶衣,又都跑回来,围着林蝶衣转。
林蝶衣看着几十只小动物欢喜的模样不由得弯起嘴角。
以后,空间更热闹了。
有了它们,她也不会再寂寞。
想到陪伴,林蝶衣不由得想起了楚君殊,这些日子,一直和楚君殊一起学习,一起练剑,突然之间就一个人了,还有些不习惯。
想着碧瑶仙子一直提议的事情,林蝶衣不由得笑了笑。
林蝶衣不否认楚君殊长得很帅,而且,和楚君殊在一起她也感觉很舒服,但是,因为这个就把自己卖了,林蝶衣觉得没有必要。
说一千道一万,她的心门还是没有打开,林蝶衣也知道自己的问题,但是,她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想着这些,林蝶衣感觉那种寂寞的感觉弱了很多。
微微的笑了笑,朝着小动物们挥了挥手,让它们自己去玩去。
腰间的灵兽袋只剩下两个。
一个是小红狐狸的,一个是白狼王的。
白狼王是因为本领太强,林蝶衣不敢贸贸然的放它进她的空间。
而小红狐狸则是林蝶衣不确定它是否还要回到大青山。
小狐狸喜欢大青山,喜欢桃花谷,林蝶衣已经不止一次的邀请它来她身边,但是,小狐狸一直没有答应。
有一句话叫做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手镯空间的灵气太过浓郁,如果小红狐狸进入空间,再去大青山里的桃花谷生存,怕是要有些困难。
再说,林蝶衣也害怕有一天小狐狸被别人逮去,如果它一不小心暴露了她的空间,那么,她就危险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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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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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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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再无神秘色彩的山谷林蝶衣暗暗的叹了一口气。
这可真是人生无不散的宴席。
“走吧。”
再不舍也要离开。
林蝶衣慢慢的转身,白狼王曲下前腿,跪在林蝶衣的面前。
林蝶衣诧异的看了白狼王一眼,不过什么都没说。
翻身坐在狼身上,朝着楚君殊笑了笑。
“师兄,就此别过。”
“走吧。
有空我会去看你。”
“嗯。”
“这些日子,没事儿就不要上山了。”
“好。”
林蝶衣点了点头,又拍了拍白狼王。
白狼王转回头朝着小院的方向看了看,随后,嗷呜一声毅然决然的离开山谷。
一路疾驰,途经桃花谷的时候,白狼王停了下来。
林蝶衣看到小红狐狸站在桃林边看着他们。
大青山里的变化瞒不住小红狐狸,要不然也不会站在桃林边。
“小狐狸,未来一段时间,大青山不适合你居住,跟我走吧。”
“吱!”
小狐狸转身跑进桃林,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小狐狸又跑了出来,嘴里叼着一个不大的包裹。
“走吧。”
林蝶衣招了招手,小狐狸后腿一蹬,跳进林蝶衣的怀里。
这一次,白狼王的速度很快,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便到了山林边。
马上就要来到山脚下,林蝶衣从白狼王的身上跳下来。
拿出两个灵兽袋把白狼王和小狐狸都收了起来,然后大步走下山。
终于要回村了,林蝶衣的心情既激动又有些害怕。
山中无岁月,尤其是在阵法当中,更是黑白不分。
这一次离村,不知道她离开的有多长时间?
希望时间不长,要不然,她的房子恐怕要不保。
说实话,林蝶衣的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可是,等到她走到山脚下的时候不由得愣了一下。
林蝶衣走的时候刚过端午节不久,那个时候的庄稼比膝盖高不了多少,这会儿的庄稼也没有腰高。
这是什么情况?
是时间已过几个轮回还是时间不过过了十几二十几天?
“美妞,回来了?”
“哎,婶子。”
林蝶衣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但是脸上仍是一脸懵。
看着那婶子挎着篮子远走的背影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
这么自然?
这是没离开几天?
林蝶衣心中忐忑的走进村子。
“哎呦,美妞回来了?”
“李婶子。”
这一回,林蝶衣的表情自然了很多。
不过,心中仍有疑惑,却又不敢问。
“美妞,你这一走就是半个月,可把你大姨惦念坏了。”
“哦?”
林蝶衣心中一亮,半个月?
诶?
不对呀,即便山中再无岁月,黑天白天的交替也不止半个月吧?
“快去你大姨家看看吧,你要是再晚回来几天,你大姨就要去山城了。”
“哦,好的。”
即便林蝶衣心中再多疑问,也只能先去胖美妞大姨那里报完到再说。
从山脚下走进村子,这一路,林蝶衣终于弄明白了她离开的时间。
她的确走了只有半个月。
那么,为什么在她师父那里,她感觉过了很久,甚至是几年都有。
因为阵法?
天然大阵不可能有时间的流速问题,那就只能是师父或者是大师伯的问题。
能够布置出加快时间流速的阵法?
这得多强大!
林蝶衣的心中突然多了一抹滚烫的热度。
师父和大师伯能做到,她也能做到!
“大姨!”
“哎呦我的天,你这个丫头终于回来了。”
胖美妞大姨一把把林蝶衣拉进院子,“你这些天上哪里去了?
你简直要担心死我。”
“我不是给你们留信儿了吗,我要离开几天。”
“得亏你留信儿了,要不然,我一定让你大姨夫号召所有人去把大青山翻个底朝天。”
哈,林蝶衣听着这话不由得笑出了声。
大青山那么大,怎么可能被翻个底朝天?
“大姨,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本事,放心吧,我没事儿。”
“就是知道你的本事才更担心。
你这个丫头越来越有主意,是不是去深山了?”
“怎么会?”
林蝶衣笑了笑,“我去周边城市走了走。”
“没有介绍信,你吃啥?
住哪儿?”
“我是在山里长大的孩子,这么点儿事还能难倒我?
山林里多得是果子,大树的树杈上就能睡觉。”
“你这个孩子!”
胖美妞大姨嗔怪的瞪了林蝶衣一眼。
不过,却也再没有说什么。
怎么说呢,林蝶衣是周香莲骗来的孩子。
周香莲是胖美妞大姨的亲妹妹。
在胖美妞大姨的心里总觉得对不起林蝶衣,所以,他们不由自主的总是惯着林蝶衣。
林蝶衣说她吃在山里住在山里,胖美妞大姨觉得她遭了罪了。
于是,一把把林蝶衣推到炕上,让她睡一觉,她自己则是跑到厨房去做好吃的。
林蝶衣挑了挑眉什么都没说。
说实话,这些日子在山里真没吃到什么,经常以果子充饥。
山外虽然只过了半个多月,但是,山谷里却过了好多日子,这么多日子过去,每天以果子充饥,林蝶衣的嘴里还真有些淡出鸟来了。
胖美妞大姨煮的白面面条,做的鸡蛋韭菜卤子。
林蝶衣整整吃了三大碗。
把胖美妞大姨心疼得不得了。
“你说你这是图啥?
跑去那边干什么?”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我就是想看看别的地方和咱们这里有什么不同。”
“好奇心怎么这么强,你说你一个小丫头,出去干什么,一时遇到坏人可怎么办?”
“坏人?
坏人遇到我是他们倒霉。”:筆瞇樓
“你这个孩子……”胖美妞大姨还真是无话可说。
自从年前冬猎以后,大家伙都知道美妞的本事,说实话,别说遇到几个坏人,就是走进深山,那大虫见了这孩子恐怕都害怕。
可是,老人的心,这些年轻的孩子不懂。
“总之,以后你一定要小心。
尽可能的别往外跑。”
“行,大姨,最近一段时间我不会往外跑。”
“你就不能不出去吗?”
“不行啊,大姨。
我还开着酒肆呢。
要想生意好就得有创新。
就得有好货,不出去走走,闭门造车是不行的。”
“我怎么把这个忘了。”
胖美妞大姨懊恼的拍了拍头,“还真难为你这个孩子了。”
因为害怕胖美妞大姨唠叨,林蝶衣吃过面条以后找了一个理由离开胖美妞大姨家。
接下来的几天,林蝶衣哪里也没去。
一个人在家里拾掇拾掇园子。
没有人的时候,把小狐狸和白狼王放出来溜达溜达。
白狼王出来的时候,林蝶衣发现她家的大猛二猛就跟耗子见了猫似的,一声都不敢吭。
林蝶衣看着两只没出息的东西不由得摇了摇头。
这些年,白狼王还是第一次下山。
山下的空气实在是太污浊,白狼王受不了,刚刚出来那么一会儿就让林蝶衣把它收起来。
小狐狸也一样,不喜欢山下的空气。
不过,它比白狼王强很多,最起码的没说出来一会儿就要进灵兽袋。
林蝶衣从山谷里带回来的小动物足有二三十只,即便几只共用一个灵兽袋,也装了好几个灵兽袋。
林蝶衣看着挂在腰间的袋子不由得有些烦躁。
于是,林蝶衣便把这些小动物们都移进了她的手镯空间。
小家伙们一进空间都有些发蒙,片刻过后,又兴奋得大吼大叫,在山林间无拘无束的奔跑。
疯跑了一会儿才想起林蝶衣,又都跑回来,围着林蝶衣转。
林蝶衣看着几十只小动物欢喜的模样不由得弯起嘴角。
以后,空间更热闹了。
有了它们,她也不会再寂寞。
想到陪伴,林蝶衣不由得想起了楚君殊,这些日子,一直和楚君殊一起学习,一起练剑,突然之间就一个人了,还有些不习惯。
想着碧瑶仙子一直提议的事情,林蝶衣不由得笑了笑。
林蝶衣不否认楚君殊长得很帅,而且,和楚君殊在一起她也感觉很舒服,但是,因为这个就把自己卖了,林蝶衣觉得没有必要。
说一千道一万,她的心门还是没有打开,林蝶衣也知道自己的问题,但是,她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想着这些,林蝶衣感觉那种寂寞的感觉弱了很多。
微微的笑了笑,朝着小动物们挥了挥手,让它们自己去玩去。
腰间的灵兽袋只剩下两个。
一个是小红狐狸的,一个是白狼王的。
白狼王是因为本领太强,林蝶衣不敢贸贸然的放它进她的空间。
而小红狐狸则是林蝶衣不确定它是否还要回到大青山。
小狐狸喜欢大青山,喜欢桃花谷,林蝶衣已经不止一次的邀请它来她身边,但是,小狐狸一直没有答应。
有一句话叫做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手镯空间的灵气太过浓郁,如果小红狐狸进入空间,再去大青山里的桃花谷生存,怕是要有些困难。
再说,林蝶衣也害怕有一天小狐狸被别人逮去,如果它一不小心暴露了她的空间,那么,她就危险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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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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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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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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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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