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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9章 小爷我宁可当太监,婚约

农家团宠妹妹是神算大佬 陆月 4014 Mar 17, 2022 8:11:20 AM
  这日,又是在醉月楼。
  醉月楼推出了招牌烤鸭,只卖剩最后一份。
  被元萩他们先点了。
  桃花皱着眉头,带着丫鬟去元萩他们的包厢。
  “这招牌烤鸭是本郡主的了,你们想吃的话,改天再来吧。Μ.5八160.cǒm
  双儿,将烤鸭端走。”
  元萩气得要死,以前都是他这样去抢别人的东西,现在变成别人这样来抢他的东西。
  完全就不将他放在眼里。
  他想带人去抢回来,被钟炜拦住了。
  “行了吧,她是淳亲王府的郡主,听说淳亲王为了找她,费了可大的劲了,现在宠她宠得很呢,我娘跟我说了,让我别招惹她。
  说是比乡主那个死丫头还不好招惹。
  你就当那盘烤鸭喂猪了得了。”
  元萩用力地捶了下桌子,“可恶,下次小爷我去把四皇子他们找过来,我看看是四皇子他们厉害,还是她一个郡主厉害。”
  钟炜觉得元萩的方法好极了,说道:“下次我把我的太子表弟也喊过来,我看看南宫榛还拽什么拽。”
  他最近找不到玩伴玩,只能天天跟着元萩他们这帮人出来吃吃喝喝。
  这已经是一个多月来,南宫榛第八次跟他们抢东西了。
  “对了,元萩,”钟炜的表情突然变得微妙起来:“我听我娘说了,南宫榛的母妃跟你娘亲是手帕交,于是在你们两个出生的时候,她们给你们两个定了亲。
  你娘应该跟你说过了吧?”
  “什么?”元萩吓得猛地站起来。
  起来得太急,他的腿还撞了一下桌子,痛得他又倒下去。
  他揉着腿,都顾不上痛呼,激动地说道:
  “不可能,不可能,你肯定是听错了,我娘才不会这么坑我的,一定是你听错了。
  就南宫榛那个丑八怪,要是让我娶她,我宁愿自宫算了。
  我元萩今天在这里发誓了,我宁可当太监,我也不可能娶南宫榛的。”
  光是提起南宫榛的名字,他就觉得整个人都恶心得很,连忙端起桌上的茶水灌了几口才稍微平复下来。
  钟炜一脸幸灾乐祸:“我娘可是说了,当时你娘跟淳亲王妃两人怕夜长梦多,还去求皇上下了圣旨,所以你们两人的婚事还是皇上赐的婚。
  说是等南宫榛满十五岁,就让你们成婚的。”
  元萩现在连吃饭都没食欲了。
  别说是一桌子他今天本就不是很想吃的菜,就算是南宫榛把刚抢走的烤鸭还回来,他也不想吃了。
  “我现在就回去找我娘跟她问清楚。”
  隔壁的隔壁的包间,自从当了郡主之后,就天天吃山珍海味的桃花,看着她刚刚抢回来的烤鸭,一点食欲都没有。
  她只是享受别人被她抢了东西时,那副敢怒又不敢言的样子。
  事实上,她对她抢回来的这些东西也没多感兴趣。
  她让双儿吃烤鸭,还要求她吃得一口不剩,随后百般无赖地趴在窗户上往下看。
  街上也不全是富人,也会有一些穿着破烂的穷人,或是有一些乞丐在乞讨。
  看着那些乞丐,她想起几个月之前,她独自一个人离开村子,去了镇上。
  那会她身上只有从家里偷出来的几个铜板,只够她吃两顿就没了,后面她就像个乞丐一样蹲在路边,等着好心人的接济。
  等不到的时候,她甚至去酒楼后院里吃过别人泔水桶里的东西。
  她那会过得比楼下这些乞丐还要狼狈。
  为了快点摆脱这样的日子,她找到县衙去,她告诉县衙里的衙役,她就是他们要找的京城大人物走丢的女儿。
  她被当成骗子当场赶走,还被打了一顿。
  直到她遇到那个大人的人。
  是他们帮了她,让她一步一步地走到今天。
  她现在再也不想回去过以前的日子了,她只想当郡主,永永远远地当郡主。
  “双儿,父王离开多久了?”
  她回过头问身后埋头吃烤鸭的丫鬟。
  丫鬟都不用想,直接脱口而出:“两个月零一天了。”
  这也是他们受难的日子,是他们在淳亲王府当差以来,过得最痛苦的一段时间。
  王爷一走,郡主就不把他们当人看待,时常打骂他们不说,还各种虐待他们。
  就现在,还要让她一个人吃掉一整盘烤鸭,一口不剩,连骨头都要吃下去。
  她又不是狗,她根本就没法咽下这些骨头。
  桃花趴回窗沿上,呢喃起来:“都两个月了啊……”
  要是他一直不回来是不是会更好呢?
  即便他让她体会到被父亲宠爱是什么感觉,可是他回来的话,意味着她又要像之前那样小心翼翼的了。
  他一回来,她的身份就有可能被拆穿。
  除非真正的南宫榛和南宫曦都死了,这样她也许就永久安全。
  只是,她现在也找不到那位大人了,也不知道南宫榛和南宫曦现在怎么样。
  还有她爹和她娘他们,那位大人说会解决他们的,就是不知道他会怎么解决他们。
  应该只是把他们赶出村子吧?
  那他们以后还会不会相遇,他们会不会拆穿她呢?
  云梦府的官道上,一辆普通的马车在缓缓前行。
  因着这次没将他带过来的侍卫带回去,淳亲王特意换了一辆普通的马车,比苏家之前的那辆马车还要普通,上面一丝多余的装饰都没有。
  无论是谁看着,大概都不会将这辆马车跟淳亲王联系到一块。
  他们才刚离开村子几个时辰,淳亲王已经开始想陈榛跟陈曦兄妹俩了。
  “王爷,前面就是府城了,我们要进府城稍作休息吗?”
  贴身侍卫兼车夫问他。
  “不用,继续赶路。”
  快些赶路,他们就能快些回到京城,就能快些解决掉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他就有理由将他的孩子们都接回京城,早日跟他们团聚。
  马车真的没再停,也没进入府城,继续在官道上走着。
  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地方,有几个人骑着马,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身后,跟他们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在这些人身边还有一辆马车。
  其中一个人调转马头,走到马车旁边。
  问马车里的人:“大人,前面是淳亲王的马车,他身边只有一个侍卫。”
  马车里的人沉吟半饷,点点头:“知道了,跟着他们,不要轻举妄动。”
  他们这次在这里遇到淳亲王纯粹就是巧合,他们本来是来刺杀别人的,只是找不到人,在这里呆了两个月,准备回去复命。
  现在要飞鸽传书回去问问主子,要不要顺便……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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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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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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