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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五章 为啥说我们都是祸害呢

盛宠天下:疯批王爷神医妃 甄萌 3833 May 23, 2022 1:17: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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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高煦正要继续说,坐在他对面的胖胖突然咳嗽了一声,朱高煦这才恍然大悟,急忙抓着沈飞与胖胖的手介绍道。
  “这位是我大哥。”
  “这位是沈兄弟。”
  两人点头示意了一下,都没有再开口,看似心中都在盘算着什么。
  朱高煦的大哥,那不就是朱高炽了吗,听闻这娃从小就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
  满脸的肥肉,但肥而不腻,白白胖胖的,即便是不笑也只能看见半个瞳孔。
  “沈某见过燕王世子!”
  朱高炽挥了挥衣袖,点了点头,脸上的肥肉也跟着颤抖了一下,随后他端起了桌子上的酒杯,叹声说道:“此次就多谢沈兄弟了,关于那件事我已经知道了,你放心,这件事既然我知道了,那就一定会管,今晚,最晚明日,你的人一定都能出这北平城。”
  此时沈飞也不知道眼前这朱高炽葫芦里到底是卖的什么药,对于这位以仁德闻名于世的传奇人物沈飞的了解仅限于史料,而且还有无数个版本。
  沈飞眼睛一亮,激动的端起了桌子上的酒杯,双手捧着,大声说道:“如此那就多谢世子殿下了。”
  这个时代的酒度数还没有那么高,喝起来跟啤酒差不多,还有一种粮食坏掉的馊味,并没有传说中的那般香甜,度数也不是特别高沈飞自己觉得还好,但是朱高煦已然是喝多了。
  “要我说啊,沈兄你不如投了我爹,到时候等我爹取了皇位,那你怎么着也是个国公爷啊。”
  朱高炽没有说话,面色也没有改变,眼神时不时的看向沈飞,估计他也是想看看沈飞是什么态度。
  沈飞装作醉酒的样子,摇摇晃晃的说道:“朱兄太高看我了,我不喜做官,只求个安稳,此生若能安稳的活着,也就知足了。”
  恍惚间沈飞看见朱高炽的眼神有些失落,但同时也变得不一样了,要说具体哪里不一样了沈飞说不上来。
  不过一直在旁边候着的陈元却是看了出来,朱高炽眼中刚刚闪过的是杀气,看来这顿酒不简单啊,好在少爷应对过去了,不管怎么说,跟朱家人沾边的事还是少干为好。
  毕竟对于老朱家来说,卸磨杀驴这种事实在是太平常了。
  朱高炽挪动了一下臃肿的身躯,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走到了朱高煦的身边,用手将他搀扶了起来,在其耳边轻声说道:“二弟,咱们该回家了,爹估计也快回来了。”
  朱高煦也不知道是真醉了还是装的,反正样子还是很真的,说话的时候就连口齿都有些不清了。
  “大哥!你急什么,我要与沈兄决战到天明,你放开我。”
  朱高煦对着沈飞尴尬的笑了笑,随即再次对着朱高煦说道:“爹要回来了,要是现在不回去,晚些可就不好办了。”
  听到这句话以后,朱高煦瞬间酒清醒了,原本迷离的眼神也渐渐锐利了起来,他先是推开了朱高炽,随即对着沈飞拱了拱手:“沈兄!咱们改日再喝!”
  说完两人一前一后就走出了客栈。
  见两人走远后,陈元往沈飞身边靠了靠,低声说道:“少爷!我们怎么办?”
  沈飞饶有兴趣的看了一眼陈元,问道:“哦?怎么办?你觉得我们应该怎能办才好?”
  陈元皱眉思索了片刻,压低了声音说道:“属下以为这里不能久留,方才那朱高炽眼中有杀气掠过,虽然只是一瞬,但还是被我瞧见了。”
  沈飞心头一跳,心想原来刚刚朱高炽眼中流失的是杀气,怪不得总觉得哪里不对。
  “那事不宜迟,现在就离开吧,寻一下这附近还有没有别的客栈。”
  “少爷,这附近怕是没有客栈了,北平本就贫瘠,若寻其他客栈,恐怕就得入城了。”
  进城?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偌大的北平城,想必多出两个人应该也不会引起什么怀疑吧。
  沈飞点了点头说道:“你我二人乔装一下,立刻进城,其余人留在城外,云儿你与他们一起,就不必跟着了。”
  听见沈飞这话,潘云儿眼中闪过了一丝失落,但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沈飞与陈元换上了一副耕农的衣服,陈元倒是还好,换上衣服以后哑然就是一副农夫的样子,但是沈飞不一样,他的脸有些太干净了,完全不像是一个种田的农夫。
  “少爷,你这......还得加点东西。”
  对于自己身上的变化沈飞自然是不知道的,但是一旁的陈元却是看的的真切,当即表示沈飞这样不行,就算是一个普通人也能轻易的看出来他不是一个种田的百姓。
  想了想陈元蹲下身子,从一旁的草地里扣了一把土放在了沈飞的手里,低着头不敢看沈飞。
  沈飞立刻就明白了陈元的意思,呵呵一笑,直接蹲下一个翻滚躺在了地上,在泥地里滚了两圈,又抓了一把土在脸上抹了抹。
  站起身以后沈飞看着陈元问道:“你且看看现在如何?”
  陈元围着沈飞转了一圈,点了点头“现在看着倒是有些耕农的意思了。”
  虽然前夜北平刚刚经过一场大乱,但是城内的百姓依然是不少的,这个年代的百姓不像后世,几乎隔几日就会出个乱子,百姓也都习以为常了。
  沈飞进城的时候天色还早,两人也没有急着去寻找落脚的客栈,于是主仆二人就在街道上溜达了起来,不知不觉两人就溜达到了钟鼓楼附近。
  “当!当!”
  随着钟鼓楼上的钟声响起,时间也来到了傍晚申时,沈飞定脚站在了钟鼓楼的对立面,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了钟鼓楼下方站着的一个小女孩。
  这小女孩身体瘦弱,仿佛随时都会有一阵风把她吹走一样,在女孩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年龄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中年人脸色黝黑,浑身上下都透漏着一股土气。
  小女孩双手放在腹部,手指交叉在一起,两个大拇指在不停的碰撞,看起来非常的不安,反观那个中年人眉宇间却是有些欣喜。
  沈飞不解的看向了陈元,指着那个女孩问道:“他们这是在做什么?”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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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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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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