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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9章 舍不得他熬着

重生军营之王牌军婚(万里红星不辜负) 直上青云 2006 Feb 2, 2022 2:0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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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夕湖畔,有很多恋人结伴散步,看落日,看安静的湖水,看垂柳轻轻摇曳的身影。旁边草坪上安装在小树桩里面的广播正播放卢冠廷演唱的《一生所爱》。
    “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分。”
    许之胜跟着音乐一起哼唱了起来。此情此景,刺骨的冷风也不得不变得温暖。
    有人眼中流出了泪水也许是真的进入了一粒沙子,也可能是觉得自己像傻子一样爱上身边的人,而感伤是终有一天要经历离别的苦痛。
    白云想:如果将来一定要结婚,必须是身边的这个男人。但很快她就自我否定,理由是结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不会像现在那么自由,那么单纯。而自由是她毕生追求的终极目标,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打消她的念头。她的那颗自由无度的心呐,终究是要化为乌有的。
    从灵夕湖回来,白云发了一场高烧。
    一个人待在酒店,眼里只有那幅画与她形影不离。许之胜在旁晚的时候离开了。白云迷迷糊糊中,听到他接了一个紧急电话,还没来得及吃完饭,就匆忙交代了几句,坐上小陈开的车去了一个他非去不可的地方。
    酒店的驻点医生过来给她量了体温,给她开了一些降温药,看着她服下药,才离开。
    虽说只是发烧,可是白云的身体却被一种灼烧感折磨得快要死去。面色红得像傍晚灵夕湖的霞光,也有点像煮熟的红虾。
    身上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都被换下。米白色睡衣包括着内衣,内衣包裹着她的身体。她的肌肤吐着透明色的汗液,像天空中密集的白云。风本身不是冰凉的,吹到人的身体上,融化了冰霜。
    爱恋就是女人胸口的冰霜,有时候化开了,有时候又凝集在一起。如果这里是一片沃土,结出的是霜花。
    “这次我会不会死?如果真的要死,那该多好啊。为什么我不能像普通人一样。老去是什么滋味,它比孤独可怕吗?”
    吃了药后,白云昏睡了过去。她梦见了灵夕湖的水怪。那么美丽的湖,底下竟然住着水怪。
    她和水怪打了一个照面。水怪没有把她吃了的意思。
    “水怪,水怪,你有名字吗?”
    “没有。很多年前我就成了水怪,没有人给我起名字。也许我本来不是一个水怪。”
    “那你本来是什么?为什么你会生活在这里呢?”
    “其实,我是你,你是我。我醒来就在这里。”
    水怪的样子像极了一条巨大蛇。白云最怕蛇,想到蛇的字眼就会混身体鸡皮疙瘩。在梦里,她却不那么怕。当水怪靠近的时候,她似乎又冲动与它接吻。
    醒来时,身体和衣服黏在了一起。汗液穿透睡衣,进入了床单内部,热汗和冷汗混合一起,和梦交织一起,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床头放着一杯冷水,似乎是特地为白云准备的。白云半躺着,侧着身子,无力地抓着杯子,往嘴里灌。
    之后,她看了看手机,主要是看看许之胜有没有发来信息。
    “抱歉,临时接到工作任务,在你身体不适时就走掉了,不要生气哦。我交代好了,酒店里会有人照顾你。有急事除了联系我,也可以联系前台,一定有人第一时间来到你身边。”
    “没有生气,不必担心,我吃了药睡了一觉,好多了。你什么时候能过来?”
    “烧退了吗?看情形,晚上来不了了。你一个人可以吗?”
    “我看退的差不多了。就是头还有些疼。”
    “多喝热水。就在床头,我给你准备了一壶热水。”
    许之胜走时,穿的是便装,他是否回过家换上工作装,他是否见过他的妻子,他是否向她解释为何昨晚整夜未归。或许他早已在车上或者办公室里备好衣服。
    他们在一起,通常会在十二点前分别。对白云来说,昨晚整晚在一起还是第一次。
    许之胜要走,白云没有特别留过他,也没有问他接下来去哪儿。因为她知道,十有**是回家了。
    白云在心里想象过他的妻子的模样,也拿自己同她做过比较。如果她歇斯底里地反对他们在一起,她是没法见许之胜的。
    他们在一起时,许之胜没有接到一个她的电话,这让白云对许之胜的话半信半疑。
    既然没有感情,为什么要致死维护这段婚姻呢?他们到底是怎么看待这段婚姻的呢?
    她知道许之胜的妻子姓洛。也许是心虚,也许是自卑,她并不想真的认识她。她把自己安放在暗处,好偷偷与她的丈夫见面。
    她不是她的假想敌,也是真的敌人。他们爱上同一个男人时,注定了她们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宇宙的强大磁场,将她们慢慢拉近,并保佑安全距离。有一方逃离或躲避,她们都很难见上一面。
    在同一个世界里,她们插身而过,又在某个地方遇见彼此。两条抛物线存在交集,许之胜就是两条线额交点。
    想要知道灵夕这座城市姓洛的女官员,只需要打开手机,相信就能搜索到。白云一直没有这个勇气。反倒是今晚,生了一场病,几乎快要病愈时,她打开了手机。
    一张清秀的证件照,友好的出现在手机屏幕中。
    “好漂亮啊。”白云忍不住感慨道。许之胜说他们是大学同学,可她看起来比许之胜年轻很多,比自己年长几岁的样子。
    她叫洛胜梅,剪着干练的短发,零星几根空气刘海挂在额头,多了些许傲慢,皮肤很白很白,双眼皮,高高的鼻梁下,有一个微微翘起的嘴唇。微微一笑,左边有一只酒窝,因为只有一只,显得特别可爱。
    她的眼睛会说话,会勾人的魂魄。白云看了之后魂不守舍的,忘记了自己刚刚还是个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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