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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异界当倒爷 摇滚菠萝糖 10913 Apr 28, 2022 7:06: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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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Treasure[1]
    理查德·哈伦杰是个幸福的人。《传道书》[2]以降,不管那些悲观主义者怎么说,在这个不幸的世界里,幸福的人其实并不少;但理查德·哈伦杰知道自己幸福,这倒是稀罕的事情了。古人推崇的中庸之道已经落伍,很多人不再认为自我约束值得褒奖,也不觉得相信常识是种美德,如此一来,还信奉中庸的人必然时常要忍受一些客气的嘲弄。理查德·哈伦杰只会恭敬地耸耸肩,觉得有意思。让别人去危险地活着吧,让别人去像一种如金石般坚硬的火焰燃烧吧[3],让他们在纸牌的翻覆之间命运起伏,踩着通往荣耀或坟冢的钢索,或为了某种事业、激情或历险而出生入死。别人的壮举赢得声名,他不羡慕;别人的奋斗以灾难收场,他也不会浪费自己的同情。
    但绝不要以此推断理查德·哈伦杰是个自私或冷漠的人。他都不是。他体贴周到,而且为人慷慨。朋友求助他总乐于应允,而且因为足够殷实,能尽情享受仗义疏财的乐趣。他自己本来就有些积蓄,再加上在内政部的职位也提供了可靠的俸给。工作本身也非常适合他:稳定,责任重大,同时轻松愉快。每天下班之后他都去俱乐部打两个小时桥牌,周六、周日都要上高尔夫球场。放假的时候他就出国,看教堂、画廊、博物馆。戏剧、歌剧的首演他时常光临,也时常在餐厅用餐。朋友们都喜欢他,因为他很会聊天;读书多,知道很多事情,言谈也风趣。此外,哈伦杰的仪表也讨人喜欢,说不上格外俊朗,但身材高挑,姿态挺拔,有一张消瘦的、聪明的面孔。头发是渐渐稀疏了,因为快要五十岁,但棕色的眼睛里还有笑意,牙齿也全都是自己的。他天生有一副好体魄,自己也注意保养。理查德·哈伦杰是个幸福的人,这实在是世上最顺理成章的事情,若是他的性情里能添上一丝半毫的自得之意,恐怕他自己也会说,幸福是他应得的。
    他的好运甚至帮他驶过了婚姻那些危机四伏的汹涌海峡,安然无恙,而多少睿智和正直的男人在那里翻了船。他和妻子二十出头的时候因为彼此相爱而成婚,享受多年几乎无可挑剔的美满生活之后,两人渐渐疏远。他们都没有再婚的打算,所以也不曾考虑过要离婚(而理查德·哈伦杰在政府里就职也的确让离婚显得不太理想),但为了方便起见,家庭律师帮他们达成了某种分居的约定,两人可以自由自在,不受对方打扰。告别时夫妻双方彼此表达了尊重和祝福。
    理查德·哈伦杰把他在圣约翰伍德的房子卖了,又在走路能到白厅[4]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公寓。起居室摆满了他的书,餐厅的尺寸和他那些齐彭代尔家具非常合适,卧室正适合他一个人睡,而穿过厨房还有两个女仆的房间。他把在圣约翰伍德跟了自己很多年的厨师带来了,但因为不再需要那么多用人,就把其余的都辞退了,然后在职业介绍所申请了一位负责客厅和卧室的侍女。他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所以给介绍所的负责人解释得很清楚,他希望女仆的岁数不要太小,一来是小姑娘责任心弱一些,二来是虽然他年纪也不小了,而且向来行事正派,但还是会有人说闲话,即使别人不说,门房和小店的老板肯定忍不住,所以为了他自己的声誉,也是为了那个年轻人着想,他觉得应聘之人最起码应该到了可以谨慎行事的年龄。另外,他也希望找一个擅长清洗银器的仆人。哈伦杰一直喜欢老的银器,要是你的叉子和调羹曾被安妮女王时期的贵妇使用过,那希望仆人能细心而恭敬地对待它们总不算过分吧?他生性好客,每礼拜会至少举办一次小型宴会,客人在四到八个人之间。他相信自己的厨师做出来的菜一定会让用餐之人喜欢,也希望将来的客厅女仆侍餐时可以做到干净利落。此外,这个人还要特别擅长贴身男仆的那些工作。他平时的穿着不但考究,也要符合他的年龄和身份,所以希望衣服能被妥善照看。他要找的客厅女仆必须要会熨烫裤子和领带,擦鞋的手艺也要上乘。他的脚偏小,所以在那众多剪裁精致的鞋子上费了很多工夫,强调一离脚就必须用楦子撑起。最后,公寓必须保持整洁。候选者必须有无可指摘的品行,持重、诚实、可靠,仪表端庄,这些自是不言而喻。而他作为回报也将提供高额的工资、合理的自由以及充分的假期。负责人听的时候眼睛都不眨,说她很确定可以推荐一个称心如意的仆人,随后派去了一连串的候选者,证明雇主的要求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每个送来的人他都亲自见过了。有些明显笨拙,有的看似轻浮,有些太老,有些太小,有些毫无气度,而他认为这最后一点也是不可或缺的。看下来连一个能试用的都没有。他是个温厚多礼之人,拒绝应聘者时也总是带着微笑,说几句让人宽慰的话表示遗憾。他没有失去耐心,准备好了在找到合适的女仆之前,不断地面试下去。
    生活在这一点上很有意思,就是如果你只肯接受第一流的东西,很多时候你就能得到第一流的——要是你完全拒绝妥协,不屑于得过且过,那么不管用什么方法你往往能得到自己中意的结果。这就像命运女神在说,这家伙实在愚不可及,居然要追求完美,然后只是出于她女人的任性,就把“完美”扔进他的怀里。有一天公寓楼的门房毫无征兆地跟理查德·哈伦杰说:
    “先生,我听到您在找一位负责客厅和卧房的女仆。我认识一个正在找类似工作的人,可能合适。”
    “是你本人推荐吗?”
    理查德·哈伦杰有一条想法很有道理,那就是仆人推荐仆人,比雇主的话更可信。
    “我可以为她的人品担保。之前她几份工作都很体面的。”
    “我大概七点回来更衣。如果方便的话我到时和她见一面。”
    “太好了,先生。我一定告诉她。”
    他到家还没过五分钟,厨师听到铃声应了门之后,进来告诉他那个门房提过的应聘者到了。
    “请她进来。”他说。
    他把灯开得更亮了一些,以便看清楚容貌,起身背靠壁炉站在那里等着。一位女士进来了,恭恭敬敬站在刚进门的地方。
    “晚上好,”他说,“你叫什么名字?”
    “普里查德,先生。”
    “你今年几岁?”
    “三十五,先生。”
    “好的,这岁数还可以。”
    他抽了一口烟,若有所思地看了看她。有些高,几乎和他一般高了,不过应该是穿了高跟鞋。黑色的长裙很符合她的身份。仪态也不错。脸上五官端正,气色很好。
    “你愿意把帽子拿下来吗?”他问。
    帽子拿下来,他看到头发是淡棕色的,梳理得干净大方。她看上去强壮、健康,既不胖,也不瘦,要是配上一件像样的制服,应该会是相当体面的。她还没有漂亮到不方便,但长得算是标致,要是换个出身,恐怕大家都会说她是个漂亮的女子。接着他问了几个问题,回答都让他满意。她离开上一份工作的理由很充分。她是在一个男管家的手下接受训练的,似乎对自己的职责非常熟悉。在她上一个工作的地方有三个客厅侍女,她是领头的,但她并不介意一个人打理整个公寓。她也曾替一位先生做过贴身男仆的工作,那时还被派到一个裁缝那里学习过如何熨烫衣物。她有点害羞,但既不怯懦,也不窘迫。理查德提问的时候,还是一贯的和蔼、从容;对方也答得谦恭、沉着。理查德对她的印象很不错。他还问对方是否带了什么推荐信,看过之后也极为满意。
    “坦率地说,我很有意想把你留下来。但是我讨厌动荡不定,这个厨师跟了我十二年:如果我觉得你合适,你也觉得这份工作可以,那么我希望你能一直干下去。我是说,我不希望三四个月之后你来告诉我要辞职去结婚。”
    “这倒不用太担心,先生。我丈夫去世了。像我现在的状况,嫁人是没有多大指望了吧,先生。和我结婚之后,我丈夫就没有干过一点活,我得养着他。现在我只想有个能让我安心的家。”
    “我很愿意同意你的说法,”他微笑道,“结婚是好事,但隔三差五地结就不好了。”
    她很得体地没有接话,只等着他宣布他的决定。他琢磨着,如果她真的那么能干,一定也很清楚有很多工作机会供她挑选。他说了自己愿意提供的薪资,她似乎很满意。他又介绍了一下家中一些基本的讯息,但对方的意思似乎是这些她之前都知晓了。理查德有种感觉,就是普里查德应聘之前打听了他的情况,这一点倒也没有让他不安,更多是觉得有趣:它体现了这位女士的审慎和理智。
    “要是雇佣你的话,什么时候能来呢?目前我什么人都没有。厨师靠着一个勤杂工帮忙,已经很尽力在维持了,我想尽快安顿下来。”
    “这么跟您说吧,先生,我本来是要给自己放一个礼拜假的,但如果是一位绅士有求于我,那我也不介意放弃假期。要是方便的话,我明天就可以来上班。”
    理查德·哈伦杰露出他迷人的微笑。
    “这个假期恐怕你期待已久,我不会要你放弃的。我再凑合一个礼拜完全没有问题。去度假吧,结束了就过来。”
    “非常感谢您,先生。今天算起,我第八天来上班,您看如何?”
    “非常好。”
    她离开之后,理查德·哈伦杰觉得自己这一天的辛劳收获不小;似乎找到了一个完全符合自己心意的人选。他摇铃找来了厨师之后,告诉她女仆终于找好了。
    “我觉得她会让您满意的,先生,”厨师说,“她下午进来的时候跟我聊了一会儿。我一下就看出来她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而且她也不是那种心思太活络的人。”
    “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了,洁迪太太。希望你没有把我描述得太糟。”
    “不瞒您说,先生,我也说了您要求很高。我说了您是一个所有事情都希望有板有眼的绅士。”
    “这点我是承认的。”
    “她说这点她不介意。她说她欣赏那些辨得出好坏的绅士。她说做事情有板有眼也都要人看得懂才好。我觉得你到时候会发现,她把事情做好时有种自豪感。”
    “这也正是我所期待的。我觉得我们继续找下去也不会找到更好的了。”
    “呃,先生,当然,是可以这样说。而且要验证布丁终究还是靠吃。但如果你要问我的意见,我认为她会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帮手。”
    后来证明,普里查德不折不扣就是如此。从来没有见过生活能被打点得如此妥帖。她擦鞋的技艺不可思议,在明朗的清晨,他朝办公室走去的脚步越发轻盈,因为你几乎可以看到自己投影在鞋面上。她照顾穿戴如此细心,以至于同事们都开玩笑说他成了最会穿衣服的公务员。有一天他回到家中,发现洗手间里晾着一排袜子和手帕。他把普里查德叫了过来。
    “袜子和手帕也是你亲手洗的吗,普里查德?照理说,你本来就够忙了啊。”
    “洗衣店会把它们洗坏的,先生。我更喜欢在家里洗,如果您不介意的话。”
    每次她都知道他要穿什么,分毫不差,比如晚上,她不用问就明白应该拿出餐服加黑领带,还是燕尾服配白领带。到了需要展示荣誉的派对,他会发现自己的勋章自动就缀满在翻领上。很快他不再每天早晨到衣橱前挑选领带了,因为他发现普里查德的选择无一例外都是他自己中意的。她的品位无可挑剔。理查德猜她会读自己的信,因为她永远知道雇主的行程是什么,要是他忘记了某个安排的具体时间,不用查日记,问普里查德就行了。她完全懂得在电话上对什么人该用什么语气。除了和店铺老板说话会咄咄逼人一些,她总是很恭谨的,不过如果对面是哈伦杰先生在文学界的朋友,或者内阁成员的妻子,她的态度又会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她凭直觉就能判断哪些电话是理查德想接的。有时候坐在客厅里,他能听到普里查德诚恳且不动声色地告诉电话那头的人,哈伦杰先生出去了,然后她会走进来说某某某来过电话,但她觉得他应该不想被打扰。
    “做得很好,普里查德。”他微笑着说。
    “我知道她就是为了音乐会的事要来烦您。”普里查德说。
    他的朋友和他见面都通过普里查德来约定时间,晚上他回来之后普里查德再知会他。
    “索莫斯太太来过电话,先生,问您周四——也就是八号——是否可以共进午餐,我说您很抱歉,那天中午已经和维新德夫人约好了。奥克利先生也打来电话邀请您下周二六点去萨沃伊酒店参加一个鸡尾酒会,我说您只要可以,一定会去的,但您那天可能要去见一下牙医。”
    “做得很好。”
    “我觉得您可以到了那天再做决定,先生。”
    整个公寓被她打点得一尘不染。她刚刚入职的时候,理查德度假回来从书架上取了一本书,立马发觉有人除过灰尘了。他摇了铃。
    “我忘记跟你说了,我不在家的时候,无论如何不能动我的书。书拿出来除尘之后,从来都不会归到原来的位置。书脏一点我不介意,但我讨厌找不到我要的书。”
    “我很抱歉,先生,”普里查德说,“我知道有些绅士对这一点很介意,所以我很小心地把每一本书都放在原来的地方。”
    理查德·哈伦杰扫视了一遍自己的书。就他目之所及,每一本都在他通常摆放的位置。
    “我向你道歉,普里查德。”
    “它们太脏了,先生。我是说,你随便摸一本都是一手的灰。”
    那些银器自然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被悉心照看过。他觉得有义务要特别地夸赞一句。
    “你知道吗,它们大部分都是安妮女王和乔治一世时候的东西。”他解释道。
    “是的,我知道,先生。照看这样的好东西,能让它们保持该有的样子,是件让人开心的事。”
    “你的确很有天赋。我还没见过有哪个男管家照看银器有你的水准。”
    “男人不像我们这样耐心。”她谦虚地回答道。
    他本来就喜欢每周小小地招待一次客人,等他觉得普里查德稳定了下来之后,立马又重拾起那个惯例。他已经知道普里查德懂得如何侍餐,但看到她打点一个派对时的才干,让他油然而生一种温暖的满足之感。她反应很快,客人刚意识到需要什么,普里查德已经在身侧将那样东西奉上了。她很快掌握了他来往较多的那些朋友的喜好,记住了其中一位的威士忌里应该加水而不是苏打,另一位更喜欢羊腿的下部。她知道猪手多凉不会破坏它的味道,她知道红酒在桌上放多久可以释放出它的醇香。看她如何倒出一瓶勃艮第而不带出沉淀简直赏心悦目。有一次她端上来的不是理查德点的酒,后者指出错误时可能语气也严厉了一些。
    “我开瓶之后觉得略微有木塞味,先生。所以我就拿了香贝坦红葡萄酒,我觉得这样保险一些。”
    “做得很好,普里查德。”
    很快哈伦杰就完全把选酒交给普里查德了,因为他发现普里查德对客人喜欢什么样的酒一清二楚。要是她认为客人懂酒,不用哈伦杰的指令,她就会从酒窖里取出最好的葡萄酒和年份最久的白兰地。她不相信女人对酒的品位,要是有她的同性在场,送上来的往往是马上要过期的香槟。她作为一个英国仆人,可以凭借本能判断尊卑,有的人不是绅士,那即便身份显贵或者家产傲人,她也看得出来。在那些朋友之中她还有自己偏爱的,要是她特别看重的那几位来用餐,她会把哈伦杰为特别场合准备的酒拿出来,那副得意的劲头简直像是吞了金丝雀的猫[5]。这让他觉得很有趣。
    “看来你很讨普里查德的喜欢啊,老兄,”他高声宣布道,“她还没有让多少人喝过这个酒。”
    普里查德成了个名人。没过多久,她就被誉为完美的客厅侍女。哈伦杰还从来没有什么东西是如此惹人眼红的。她的身价号称是和她体重同等分量的黄金,比红宝石更值钱。当别人夸赞她时,理查德·哈伦杰满面的自得。
    “好的主人才带得出好的仆人。”你听得出他有多高兴。
    一天晚上,他们坐在一起喝着波尔图葡萄酒,普里查德出了客厅;大家开始谈论她。
    “等她走的时候,可是对你的重大打击。”
    “她为什么会走?也有过一两个人试图带走她,但被她拒绝了。她知道哪里最适合自己。”
    “她终有一天要结婚的。”
    “我觉得她不是那样的人。”
    “她挺好看的。”
    “还行,她气质还不错。”
    “你在瞎扯些什么?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要是换了一个出身的话,她就是闻名社交圈的美女,报纸整天都会登她照片的。”
    这时候普里查德端着咖啡进来了。他正眼瞧了瞧她。每天看这个人在眼前出现、消失,已经四年了——天呐,时间过得真快——要他凭空回忆普里查德的模样还真说不上来。她似乎和第一回见他的时候没什么两样。并没有发福,气色也和那时一样好,不显山露水的五官上表情也没变,总是那样专注和空洞。黑色的制服很适合她。她走了出去。
    “她这一行的极致就是这样了,毫无疑问。”
    “这我也知道,”哈伦杰回答道,“她是完美的。没了她我会无所适从的。但奇怪的是,我一直都不是非常喜欢她。”
    “怎么会?”
    “可能是我觉得她有些无趣。你看,她不会聊天。我经常试着跟她聊天;她就被动地答我两句,仅此而已。这四年来,她从来没有主动评论过什么。我对她几乎一无所知。我完全不知道她是喜欢替我工作,还是只把我当成另一个雇主。她完全就是个机器人。我尊重她,欣赏她,相信她。她什么优良品质都不缺,可纵然是这样,我还是对她喜欢不起来。我想只可能是因为她完全没有魅力吧。”
    这个话题两人没有继续下去。
    两三天之后普里查德晚上放假,他也正好没有安排,在俱乐部一个人用晚餐。一个小听差过来说哈伦杰的公寓打来电话,他出门的时候没有带钥匙,想问他是否需要让人乘出租车送过来。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的确如此。他不知怎么换上这身蓝色哔叽西服的时候忘记把钥匙放进去了。他本来晚上是想打桥牌的,但今天俱乐部里冷清,大概凑不起好的牌局;他想起有部电影一直听人谈起,正好去看一看,所以他回话,半个小时之后会自己回家取钥匙。
    按了门铃之后,开门的是普里查德,手里拿着他的钥匙。
    “你怎么在家里,普里查德?”他问。“今天你不是放假吗?”
    “是的,先生。但我不太想出门,所以我跟洁迪夫人说她可以出去放松一下。”
    “有机会的时候你还是应该出去逛逛,”他说,和往常一样替他人着想,“一直关在家里对你不好。”
    “我时不时会出去办事的,但我已经有一个月晚上没出去了。”
    “这是为什么?”
    “唔,自己一个人出去有点凄凉,而且目前也没有什么人是我特别想跟他出去的。”
    “你偶尔也应该有点娱乐活动。对你有好处。”
    “我大概也没有这个习惯了吧。”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我正好要去看电影,你愿意陪我同去吗?”
    他只是一时之间出于善意发出了邀请,但话刚出口他就有些后悔。
    “好啊,先生,我很愿意。”普里查德说。
    “那赶紧吧,把帽子戴上。”
    “我立刻就好。”
    普里查德走开之后,他走到客厅里点了一根香烟。对自己的这一举动他既觉得有些好玩,也很满意:一点也不费什么力气,却能让别人高兴,何乐不为。普里查德倒是很符合她的个性,既不惊讶,也没有犹豫,只让他等了五分钟,回来的时候哈伦杰注意到她换了裙子。她的这身蓝色的连衣裙哈伦杰猜大概是人造丝绸,一顶黑色的小帽子上别着一个蓝色的饰针,脖子上还挂了一条银狐毛皮。看到她穿得既不寒碜,又没有过于张扬,哈伦杰微微松了口气。见到他们的人应该都猜不出,这是内政部一个显赫的官员带着自己的女仆去看电影。
    “很抱歉让您等了,先生。”
    “完全没有关系。”他亲切地答道。
    他帮普里查德开门,后者就先行一步走了出去。他记起路易十四和他侍臣那件流传甚广的趣事[6],暗暗赞赏普里查德的果断。他们要去的电影院并不远,两人步行前往。他谈了天气,谈了道路的状况,谈了阿道夫·希特勒。普里查德接的话都很得体。他们到的时候《米老鼠》刚好开始,这让他们放松了不少。四年来理查德·哈伦杰甚至没有见过普里查德的微笑,现在听她发出一阵阵开怀的笑声让他也心情大快。他为她的高兴而高兴。然后就到了观众买票真正要看的正片。电影很好看,两人都看得屏息凝神。哈伦杰拿出烟盒的时候,下意识地递到了普里查德的面前。
    “谢谢你,先生。”她说道,取了一支烟。
    他替她点了烟。普里查德的目光一直落在屏幕上,几乎没有意识到他的动作。电影结束,他们随着人流到了大街上,朝公寓走去。夜空中都是星光。
    “电影还可以吗?”他问。
    “好极了,先生。今天实在看得尽兴。”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
    “说起来,今天你用过晚饭吗?”
    “没有,先生,还没来得及。”
    “那你饿坏了吧?”
    “到家之后我可以吃一点面包和芝士,我还可以给自己做一杯可可。”
    “听上去太悲惨了。”空气中有种欢乐的气氛,周围来来往往的人群似乎都按捺不住心里的平和、欣喜。一不做,二不休,普里查德这样想道。“这样吧,你愿不愿意陪我到什么地方用一点晚餐?”
    “您说吧,先生。”
    “那走吧。”
    他喊了一辆出租车。这时候他不但善心大发,而且也特别赞赏自己此刻的情怀。他让司机开到牛津街的一家餐馆,那里不但气氛比较欢快,哈伦杰也很确定绝不可能碰到认识的人。那里还有乐队,大家会跳舞;普里查德一定会开心的。坐下之后一个服务生过来了。
    “到了晚上他们这里有套餐,”他说道,觉得普里查德应该会喜欢,“我提议我们就选择套餐。你要喝什么呢?一点点白葡萄酒?”
    “我现在倒是最好能喝上一杯姜啤。”她说。
    理查德·哈伦杰给自己点的是威士忌苏打。看普里查德吃得津津有味,哈伦杰虽然不饿,但为了不让对方尴尬也吃了一些。因为刚刚看了部电影,所以也不缺话聊。他们那天晚上说得没错,普里查德的确长得一点不难看,即便此时被谁看到他也不会介意的。让他的朋友们知道他带着无可比拟的普里查德去看了电影,然后再吃了晚餐,不也是一段佳话。普里查德看着那些跳舞的人,嘴角露出一抹微笑。
    “你喜欢跳舞吗?”他问。
    “年轻的时候我舞技好得很。可结婚之后就不怎么跳了。我丈夫比我矮一点点,我就觉得在舞池里男士总得高一些才好看,不知道你懂不懂我的意思。可能马上我就会老得不适合跳舞了吧。”
    理查德肯定比他的女仆要高,要跳起舞来不会不好看。他喜欢跳舞,舞技也不差,但还是犹豫,他不知道请普里查德跳舞会不会让她尴尬。可能还是适可而止的好。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过的是那么乏味的人生。而且她那么练达,要是觉得两人不该跳舞,肯定能找到一个得体的理由。
    “你愿意舞上一曲吗,普里查德?”乐队又开始奏乐时他问道。
    “我可是生疏得很了,先生。”
    “那有什么关系?”
    “要是您不介意的话。”她从容地说着,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她其实完全没有害羞,只是有些怕跟不上哈伦杰先生的舞步。等到了舞池里,哈伦杰发现她跳得非常好。
    “嗨,普里查德,你哪里看得出一点点生疏啊。”他说。
    “我似乎慢慢都记起来了。”
    虽然普里查德身材高大,但脚步轻盈,而且天生有节奏感;作为舞伴让人非常愉快。墙上全是镜子,他扫了一眼,忍不住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看上去很和谐。他们的眼神在镜子里交汇了;他在想是不是普里查德心里也闪过一样的念头。他们又跳了两支舞,理查德·哈伦杰提出时间差不多了。他买了单,两人走出了餐厅;他注意到普里查德穿过人群时半点也看不出有任何不自在。上了出租车之后,十分钟就到家了。
    “我从后门进去,先生。”普里查德说。
    “没有必要,跟我一起乘电梯就好了。”
    他让普里查德挽住自己的手臂,朝夜间值班的门房冷冷扫了一眼,意思是虽然时候不早了,但自己和女仆一起回来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上楼之后他取出碰簧锁钥匙,两人进了门。
    “好了,晚安了,先生,”她说,“非常感谢。今天晚上的确很尽兴。”
    “应该谢的人是你,普里查德,否则的话我今天晚上一个人会很无聊。希望你这回出门是开心的。”
    “我很开心,先生。我无法向您表达我有多开心。”
    今天晚上是成功的。理查德·哈伦杰对自己很满意,这真是一次温厚的举动,而且能让另一个人觉得如此快乐,自己心里也特别舒畅。哈伦杰因为自己的善意而觉得暖融融的,对整个人类都充满了爱。
    “晚安,普里查德。”他说,而且因为心情和状态都太好了,他挽住了普里查德的腰,吻了她的嘴唇。
    她的嘴唇很柔软,先是在他嘴唇上流连了片刻,然后也主动亲吻了他。这是一个健康的风华正茂的女子,她热情的拥抱很温暖,很舒服,于是哈伦杰也抱得更紧了一些。普里查德把手臂揽在他的脖子上。
    一般来说,他都要等普里查德把他的信件拿进来才会醒,而这一天他七点半就醒了过来。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不明所以。他习惯垫两个枕头,突然意识到现在自己脑袋下面只有一个。突然他想起来了,惊恐地看了一圈。另外一个枕头就在旁边。感谢上帝那个枕头上没有一个睡梦中的脸,但很明显,刚才那上面是有的。他的心往下一沉,直冒冷汗。
    “我的天呐,我真是太傻了!”他喊了出来。
    他怎么能做出这么愚蠢的事情?是中了什么邪?他是最不会和下人胡闹的那种人。多么可耻啊!想想他的岁数,想想他的地位。他没有听到普里查德悄悄离开的声音,一定是睡得很沉。他甚至也没有那么喜欢她;普里查德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就像那天他自己也说过,他觉得普里查德很无趣。即使到了此时,他也只知道她姓普里查德,从来没问过她的教名是什么。真是一塌糊涂!接下来会怎么样呢?他已经别无选择,很显然不可能继续留用她。可这件事虽说普里查德也有不对,但他自己总归难辞其咎,就此辞退她似乎太说不过去了。因为一个小时的糊涂,就丢掉了古往今来最完美的客厅侍女,太蠢了!
    “我就是太好心了,妈的。”他苦涩地嘟囔了一句。
    他再也找不到一个人能那样打理他的衣服,擦拭他的银器了。她记得他所有朋友的电话号码,也懂红酒。但毫无疑问她是没法留下来的。她自己肯定也知道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便不可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他会送她一份贵重的礼物,写一封极尽夸赞之词的介绍信。她应该随时可能会进来了。她会不会举止轻佻,过分亲昵?或许她都不愿意再把他的信件送进来了。要是等会儿他摇铃的时候,进来的是洁迪太太,告诉他:普里查德还没有起来,先生,因为昨晚的事她今天要睡个懒觉。那得多可怕啊。
    “我怎么会这么蠢!我怎么会是这么个无赖!”
    这时响起一阵敲门声,他担心得整个人觉得不舒服。
    “进来。”
    此时的理查德·哈伦杰真是个不幸的人。
    整点的钟声响起,普里查德进来了,身上的印花布裙就是她平日里早上一直会穿的。
    “先生,早上好。”她说。
    “早上好。”
    她拉开窗帘,把信和报纸交给哈伦杰。她的脸上没有表情,跟以往全没什么两样。她的动作也利落、仔细,一如往常。哈伦杰看她的时候,她既没有躲避,也没有故意要和他对视。
    “您今天穿那身灰色西服吗,先生?裁缝铺昨天送回来了。”
    “好的。”
    他假装在读信,但偷偷抬眼一直在观察普里查德。她背对着他。她把他的马甲和衬裤叠好放在椅子上。她把他衬衫上的饰钮取出来,又给一件干净的衬衫扣上饰钮。她拿出一双干净的袜子,放在椅子上,把配套的吊袜带放在旁边。然后她把那身灰色的西服拿了过来,把背带扣好在裤腰的扣子上。她打开衣橱,想了片刻之后选了一条适合的领带。她把前一天的西服搭在自己的手臂上,提起了哈伦杰的皮鞋。
    “先生,您是现在用早餐呢,还是先洗澡?”
    “我现在就吃早餐。”他说。
    “没问题,先生。”
    她走出了房间,脚步还是那么舒缓、安静,一点慌乱也没有。她的脸上也是往日的那副严肃、恭谨、空荡荡的样子。昨晚发生的事说不定是做梦。看普里查德的一举一动,似乎她全然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他长舒了一口气。没事的。她不用走了,她不用走了。普里查德是完美的客厅侍女。他明白从今往后,普里查德不管言语还是动作,都不会丝毫暗示他们之间除了主仆关系,还有别的一些什么。理查德·哈伦杰又幸福起来了。
    [1]首次发表于1934年,收录于1940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换汤不换药》(TheMixtureAsBefore)。
    [2]指《圣经·传道书》,一般认为是由所罗门作于公元前十世纪左右。其中一个重要的主题是“日光之下一切皆虚空,皆捕风”。
    [3]沃尔特·佩特(WalterPater)的名句,出自《文艺复兴研究》(TheRenaissance:StudiesinArtandPoetry)的《结语》。
    [4]Whitehall,伦敦街道名,连接议会大厦和唐宁街,是一些英国政府机关的所在地。前文圣约翰伍德(StJohn’sWood)是伦敦西北部住宅区,距离白厅大约十分钟车程。
    [5]英文习语,形容对于自己方才的作为十分自豪。
    [6]指路易十四参加典礼前召唤某侍臣,正欲动身时侍臣恰好赶到,国王说:你让我将将躲过了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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