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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09章

执掌天下 方寻 4993 Jan 16, 2022 4:5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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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咕噜噜。
  我听到轮子在转动的声音,交错的脚步声在耳边此起彼伏。
  我在引人沉耽的黑暗中幽幽转醒时,视网膜上似乎还残留着梦境中的光景。
  梦中,有个看不清脸的男孩坐在我身边。
  迷蒙的眼帘中,清风拂来时,雪白的衣角翻飞,尘埃在阳光中浮动,那人垂着细密的眼睫,逆着夏日的光,似乎在朝我安静柔软地笑。
  可是,日光一晃,渐渐明亮起来的视野中,转而变成了幢幢的人影在窃窃私语。
  我看见白晃晃的光在头顶上闪烁,自己好似躺在移动的病床上,正被人推向了走廊的尽头。
  有几个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在用八岁的我听不懂的语言交流着什么,我在静谧的时光深处,睁开眼,眼角的余光无意间瞥到了人群里的一个人影。
  细碎的黑发,沉得慌的眼睛,脸却白得可怜。
  那是个看起来很纤瘦的小少年,穿着病服,其经典的东方面孔在一众金发蓝眼的人群中很是突兀。
  他黑压压的眼睛盯着我,不知为何,我觉得他好熟悉,可是我不知道他是谁。
  这致使我迷茫地发出了声音:“……是谁?”
  我隔着幢幢的人影问他:“你是谁呀?”
  那一年,窗外的花开得尤其璀璨。
  恍惚间,我觉得他的脸似乎渐渐与梦境中的人有了几分重合。
  终于,我听到他用熟悉的中文轻声说:“我是郝褀……”
  以此为界,记忆从那个时候开始向前延续。
  2010年,我十五岁。
  我从国外回来的时候,也是个夏天。
  八月中旬,正是m城最热烈的时节。
  下午两点左右,我下了飞机,我表哥说要来机场接我。
  他今年高考结束,听姑姑说已经在家闲了两个多月了,于是就趁机去考了驾照,刚好最近拿了证,可以开车上路了。
  而我有幸成为坐在他副驾驶座上的第一个女孩子。
  这惹得我在机场出口见到他时弯眼弯弯地笑,结果他却率先关心我此前喊疼的牙齿是不是吃糖吃太多了。
  大我三岁的表哥是当年姑姑同父亲一起去孤儿院领养的孩子,因为姑父姓张,所以我也喜欢叫他张表哥。
  我和表哥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同我很是亲昵,我在国外这七年,他几乎天天都会打长途电话给我。
  此次回国,他问我打算在家呆多久。
  我说要呆很久,我要回国读高中,考大学,然后再拿到名额去国外进修。
  我目前的计划是这样的。
  听我这么说的时候,表哥的手搭在方向盘上,满意地笑了。
  这几年,中国发展得快,自两年前北京的奥运会后,这个发展中国家正式进入了全世界的视野。
  当然,m城的发展也没有落下,相比我停留在八岁前的记忆,这座城市现在已经架起了无数盘旋的高速公路,高楼大厦也是林立成群。
  我透过车窗望出去时,看见琳琅满目的广告招牌像流光一般掠过,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姑姑家也做了不错的生意,生活变得宽裕起来。
  午后时分,天很蓝,阳光像揉碎的糖果纸闪闪发光,有飞机在白云旁留下一道笔直的痕迹。
  表哥说姑姑和姑父去买菜了,今晚要做一大桌的菜招待我,叫我好好期待着。
  我自是高兴,但在回家前,我同表哥说了一个地址,表示自己想先去那里看看。
  表哥没有拒绝,只是倏然变得有些沉默。
  我们一路安静地开到那去,随着深入,不久前的繁华仿佛都变成了一场浮光掠影的梦,轿车驶向越来越偏僻的小路,高楼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又一片打着枯卷的麦桔田。
  这片区域大多都是有了些年代的老房子,连电线杆都生了锈爬了青苔,只有一条算得上空荡荡的水泥路一路延伸到了接近地平线的尽头。
  我八岁前,就与父亲住在这附近。
  太久没回来了,我想来看看。Μ.5八160.cǒm
  许是父亲在那年去世的缘故,这些年来,我心中总觉得在这里落下了什么。
  但我在记忆中怎么也找不到。
  表哥将车停在马路边上,我先打开门下了车,刚下车,就见对面站着个人。
  白白净净的皮肤,高高瘦瘦的个子,属于少年的身形。
  奇怪的是,大夏天竟穿着长袖的衣服,脚下却踩着拖鞋,看上去有些不着调,特别是他手中还拿着两袋垃圾,一看,都是烟酒类的。
  这也就算了,但我眼尖地注意到那里边的啤酒瓶有些碎了,玻璃渣刺破了垃圾袋,其尖锐的棱角在阳光的照耀下竟让我觉得有些刺眼。
  那人似是注意到我的目光,嘴角平抿,隔着马路遥遥望了我们一下,随即迅速低下头去,避开了眼。
  我没能看清他的脸,只觉他的眉眼隐在那垂下来的额发下的阴翳中,隐隐约约,有一种近乎乖戾的静谧感。
  表哥牵着我越过马路,那人同我们走来,我猜他是要去扔垃圾。
  夏天的风带着微熏的热度,在我们与他擦肩而过,扬起了我的白裙和黑色的长发。
  我无意间在纷纷扰扰的发丝罅隙间抬眼,望向近距离中的少年时,瞅到他的右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泪痣。
  “……”这一瞬,我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是仔细一思,又寻不到任何由头。
  “看什么呢?”表哥的声音在耳边问我,我摇了摇头,见那人走远,只猜他是这附近的居民。
  很快,我寻着记忆,找到了曾经住的老公寓。
  从老旧的铁门过道一路走上阴暗的过道,我站在二样灰扑扑的走廊上,看见曾经住过的地方被生锈的铁链缠锁着。
  显然,这里已经很久没人住了,连窗户都还是几年前的青玻璃,上边糊着以前的新闻报纸,从模糊的字迹看,还是2001年的。
  相比眼前的,隔壁的人家倒是有人住,因为有雪白的衬衫挂在走廊上边飘。
  但我只堪堪看了一眼就拿出钥匙,打开了锁走进了小时候的家。
  迎面而来的是雾蒙蒙的灰尘,表哥在身后将门微微掩去,而我看着这座空荡荡的屋子,忍不住到处走了走。
  八岁那年,我和我的父亲在搬家那晚出了车祸。
  我的父亲在那场意外的事故中不幸去世了,而我受了重伤,好在因为父亲朋友的关系,我自那后能被带到了国外去接受更好的治疗,结果时隔七年才回到这来。
  思及此,我感觉眼睛有些酸涩。
  我呼出一口气,见阳光从敞亮的窗外蔓来,轻轻跳跃在一把藤椅上。
  我过去将窗向外打开,雪蓝的天印入眼帘。
  那把椅子当年搬家没带走,这会我也不怕脏就坐了上去,结果只听得嘎吱一声,我仰面躺在那,任由灼热的日光在我的脸上游离,险些晃花我的眼。
  我抬手挡在眼前,突然就觉得有些累,想要睡觉。
  可是,表哥说:“别睡。”
  他立在我身边,挽起半截的手伸过来将我从藤椅上耷拉而下的发丝拢住,目光很安静,一边轻声哄我:“别在这睡……”
  “我们该回家了。”
  对此,我安静了好半会,才乖巧地点了点头,任由他拉起我。
  这时,我们突然听到隔壁一声巨响,像什么大型的玻璃制品砸碎破裂的声音,尖锐且刺耳。
  我被狠狠吓了一跳,这似乎触到了我哪一条神经,以致我瞳孔颤动,呼吸急促,微微抖了起来。
  须臾之间,我觉得眼前一阵黑一阵白,可是脚下却鬼使神差地迈向了大门。
  但表哥拉住了我,轻轻拥住我,告诉我没事的,可能只是隔壁打碎了东西。
  仿佛为了验证他的话,很快,隔壁就没了动静。
  我花了十几分钟冷静了下来后,决定离开这座已经什么都没有了的房子。
  理所当然的,我也没找到什么,我甚至想,我大抵除了父亲的生命外,并没有落下任何东西在八岁那年。
  这一天,临走前,窗边恰好有清风拂过,老旧的薄纱帘因此飘出窗去。
  而我擦过窗沿,随意垂眼往窗外一瞥时,就见到不久前见到的那个少年正巧经过楼下。
  他的脚步匆匆,神色上也有些惊慌,时不时还警惕地往后看。
  可某一秒,他无意间抬眼,当触及到飘飞的窗帘和我的脸时,他竟突然愣在了原地。
  这让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老实说,真是个好看的人。
  当下,日光蹁跹,落叶飘扬。
  树间的蝉鸣连成一片,延绵不绝。
  其中,对方清俊的眉眼干净又柔软,似那那沉睡的冰川岳脉,世界在此变得异常安静。
  树荫外的阳光有一瞬缥缈了起来,树影拽曳,斑驳的光晕在空气中晃动,像极了夏天幻化出的东西。
  被风吹扬的发丝正摩挲着他的额角,这一秒,仿佛见到了什么奇妙,恍惚与惊惶同一时间从他的面上掠过,就像浮冰破碎,坚硬的盔甲龟裂,他眸光粼粼,似乎朝我翕合了嘴角。
  就此,日光和树影在那个陌生的少年脸上割裂,晃出了一种近乎圣洁的黑与白。
  而我朝只是朝他弯了弯眼睛笑,随即关上窗转身,同表哥离开了这个地方。
  几天后,我就听说那老房子的隔壁死了人。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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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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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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