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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9章

主角慕晴夜君博的小说 合约老公是总裁 2509 Jan 8, 2022 3:3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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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街上,以往的繁华的街道变得萧索异常,暮鼓响了两遍,已快要到宵禁的时间,路上的行人很少,偶有一个也是行色匆匆,低头疾走,仿佛后面有人追赶一样,但在慢慢变暗的角落里,却似乎有不少的阴影在蠕动,窥探着每一个路过的行人。
  刘文耀压了压戴在头上的破毡帽,不由的加快了脚步,二人也少不得被窥探,不过多亏了他高壮的身躯,免去了很多不必要麻烦。
  周记银铺与虎坊桥隔着两条街,不是很远,片刻功夫就到了,临街的三间大铺面,很是气派,以往专做富贵人家的生意,不只通兑铜钱,也做典当、金银首饰的生意,是故明国丈周奎的产业,不过周奎已被砍了头,银铺也该换了主人。
  从外面看,一切都是老样子,银铺的生意还在做,谨慎起见,刘文耀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四周的情况,没发现异常才走了进去。
  可一进门就发现,除了原先的掌柜和伙计,一旁隐蔽的隔间里面还多了几个面目凶恶的大汉,都穿着顺军的号衣,正透过雕花镂空的窗户向外打量。
  刘文耀暗道一声苦也,这几个顺军兵卒显然不是来喝茶的,而是守株待兔,专等自己这样的肥羊上门。
  自顺军在京城里大肆追赃助饷以来,不知多少勋贵高官丧命在了带铁钉的大夹棍下,有数的脏银就达到了七千万两,实际情况更多,只是不知道进了哪些人的口袋。
  除了既得利、肥的流油的,还有无数没分到肥的顺军将士,都是一个脑袋别裤腰带上,打生打死才有的今天,凭啥到了见收成的时候,却没了自己的份。
  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没捞到好处,或是对收成不满意的将士们就自己动手,丰衣创收,追赃的对象也不再限于高官勋贵,延伸到了普通富户百姓身上。
  眼前的这几个顺军兵卒就是如此,而且头脑还活泛,知道守株待兔了。
  刘文耀赶忙就往外面走,可已经来不及,门后还藏着两个兵卒,哐嘡一声,把大门合上了。
  “呸,老子干坐一天,就等到这俩干巴玩意,真他娘的倒运。”
  为首一人是个满脸横肉的大胡子,斜披了号衣,腆着肚子,一步三晃地探出头来,看到刘文耀二人身上的破衣,显然有些不太满意。
  “大哥,那可不一定,他们的包袱挺沉,说不定是只肥羊。”
  “也是啊,银铺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看这两个贼鸟的熟络样,定是常客。”
  “还废什么话啊,看看不就得了,你们两个,还不快把孝敬给爷爷们呈上来,敢说半个不字,打断你们的狗腿...”
  说话间,身后离的最近的士卒就要伸手去抢夺二人手里的包袱。
  想那李闯王刚揭竿而起的时候,手下的兵卒还可能都是些淳朴的饥民,实在活不下去才举起了手里的刀,但随着队伍的不断壮大,难免有一些魑魅魍魉混进去。
  眼前的这几个顺军兵卒,明显是后者。
  包袱里的铜器是救命钱,自然不愿意被抢了去,而且刘文耀从来都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主,只有他抢别人,没有别人抢他的道理。
  四下扫了一眼,对方足有五个人,长短刀兵齐全,呈前后包夹之势,且自己刚苏醒不久,身体还有些僵硬虚弱,胜算极小,更要命的是,一旦动了手,就必须解决所有人,放跑一个,满城再无容身之地。
  “滚开,我家二爷的东西也敢抢,瞎了你们的狗眼,也不出去打听打听,我们新乐侯府...”
  就在刘文耀还在纠结的时候,一旁的刘安抢先发了声,十五六岁,正是爱冲动的年纪,早就被左一个贼鸟,右一个老子的粗俗言语激出了满肚子的火,而且宰相门前四品官,刘安虽是一个下人,但也是新乐侯府的下人,早就养成了高人一等的性子。
  盛怒之下会让人失去理智,干出傻事,此言不假,刘安早就把大明已经覆灭的事情给抛到脑后,拿出了四品官的气势。
  不等话说到一半,刘安就反应了过来,脸色瞬间变得灰败,眼下哪里还是大明,早换作了大顺,这一番言语不仅没起到作用,还把二人的生路给彻底断绝了。
  但他的话到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那就是把几个顺军兵卒给惊呆在了当场,任谁也没想到肥羊的气势比他们还足,而且,新乐侯府是个什么东西?
  噌...啊...啊...
  利刃出鞘的声音过后,紧接着的是两声惨叫。
  既然已没了生路,那就只有拼了,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刘文耀趁着其他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刘安身上时,早已悄悄向最近的一个兵卒靠近,猛的抽出他的腰刀,反手一刀,切断了他的喉管,脚下不停,前冲两步,挥刀直刺,又刺进了另一人的胸膛,这一刀用了全力,连人带刀顶在了门上。
  剩下三人见此情景,纷纷抽刀疾砍向刘文耀,此时他的后背空档大漏,眼见就要命丧当场。
  刘安好冲动不假,但平日里颇为机灵,反应也快,关键时刻,他眼疾手快,用手中的包裹砸去,护住刘文耀后背,一人用刀格挡,划破了包裹,七零八落的铜器带着惯性,砸了三人满头包。
  经过这么一耽搁,刘文耀已经抽刀回护,正面对上了三人。
  刘文耀大口喘着粗气,谨慎提防着对方,没父母的孩子最可怜,少不得被人欺负,所以他有着丰富的街斗经验,但杀人还是第一次,很有些不适,但危机尚未解除,顾不得考虑其他,同时也多亏了这具身体自幼习武,刀枪娴熟,靠着本能的肌肉记忆,可以瞬间格杀两人。
  对面剩下的三人并不好对付,到底是真刀真枪上过修罗场的,不至于被眼前的景象吓倒,虽然一上手就被干掉两个弟兄,但那是吃了大意的亏,真正动起手来,三对二,二里面还有个半大小子,胜算很大。
  可问题就出在这个胜算上面,胜算很大,也就是说还有败的可能,而且看刘文耀生的人高马大,刚才瞬间又击杀二人,明显也是个敢拼命的主,不付出点带价是不要想打赢了,很难确保己方全乎。
  那么谁去当这个带价?
  千辛万苦打进北京城,为的是什么?还不是图个升官发财,荫庇子孙,现在夙愿终于达成了,却要在这里和一个亡命之徒去拼命,而且还有丧命的可能,任谁也不愿意。
  一方是为了活命而拼命,而另一方却为了活命而惜命,高下立判,胜负已分。
  为首的大胡子不动声色的后退两步,猛然推了同伙一把,然后头也不回地向门的方向跑去。
  那个同伙被推的一个前冲,身形不稳,正好撞在了刀上,不明不白地被结果了性命,剩下一个转身也欲逃,可刘文耀怎么会给他这个机会,紧追上去,照着后背一刀劈下。
  趁着这个空档,为首的大胡子已经跑到了门边,正欲开门,而门,却自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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