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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章 霸天门门主

我只想被各位打死 写书真累 2281 Nov 2, 2021 2:34: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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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行前,他特意去了趟卖油的老妪家里。
    “女孩呢?”凌牧云的脸色铁青。
    那夜救的女婴,已不知去向。
    他知道,这两日,定北城处于饥饿和恐慌之中,女婴交给老妪,也是平素里感念其宽厚,可现在,女婴不见了。
    老妪眼神躲闪着:“公子,不是老妇没有信用,可家中确实没有粮食,就……就……”
    “就怎么了?”凌牧云的手握在刀柄上,生怕老妪说出“易子相食”的话来。
    杀一个孱弱的老妪本用不到出刀的。
    “公子,饶命啊!”老妪直接跪在地上:“昨日,孩子饿得啼哭不止,我……我就把孩子放在了忆石轩门口。”
    “然后呢?”
    “孩子被老嬢抱了进去。”老妪说着,哭了起来:“公子,不是老妇有意丢弃,最后一口粮食都喂给了孩子!老妇实不知,这女孩是公子的千金,真要是知道,就是给老妇……”
    “行了!”凌牧云有些不耐烦,打断了老妪的话。
    问个孩子下落,竟喜当爹了……
    瘸九说,孩子交给了卖油婆,并未交代具体细节,现在来看,老妪也未说谎,或许其中真的存在误会。
    “确定女孩是被抱进去了?”
    “千真万确,公子!那一帮子人出城的时候,我还见老嬢怀里抱着呢。要不,咋个放心哟!”
    老妪说完,又是两滴泪水挤下。
    “嗯!”凌牧云看着老妪可怜模样,又觉得自己做的有些许过分。
    于是,从背包里,拿出一块银饼,递给老妪:“辛苦了。”
    “公子,是要远行?”老妪也不客套,接过银饼,看了一眼凌牧云,大胆地问道。
    凌牧云点了点头。
    “忆时轩从哪出的城?”
    “城南!公子,差了一天,怕是追赶不上了!我这事……”老妪犹犹豫豫地,又将银饼递还过去。
    她以为凌牧云是为了追赶女婴。
    没接老妪的银饼,凌牧云转身离开,准备从南门出定北城。
    只因为,护国寺在北门放粮,他怕遇见道立。
    事与愿违。
    没等凌牧云故作伤感的说上几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定北城残留的平民已经围拢而来,依稀间有些眼熟。
    原来,是那晚救下之人居多。
    “凌公子!要走啊?”一少妇从怀里掏出半块黑乎乎的干粮:“路上吃,省得挨饿!”
    “没有了凌公子,怎么活啊!”一男子唉声叹气的,递过来一口小锅:“路上煮点热乎的!”
    “官家走了,凌氏也走了,我们……”老妪挤了进来,手里拿着油壶:“公子,这瓶香油,算是一点心意,少放,能多吃几顿。”
    还有孩提,黑黝黝的小手递过来一只瘸腿的布娃娃……
    凌牧云的手停在半空。
    他忽然意识到,现在的定北城,缺的不是官家,不是凌氏,是一个主心骨。
    持续半天的劫掠,留下的,除了残垣断壁,还有对生的绝望。
    再看看这群定北城的原住民,声音悲切,拿出来的破烂物什,平素里,连正眼都不会给一个,此时,却显得弥足珍贵。
    “自身本苦,却见不得众生苦!”凌牧云深呼一口气:“果然,还是心太软!不过,这卖油婆的嘴太长了,不知道的还以为那小脚下装着风火轮呢。”
    “谁说小爷要走!”凌牧云的白眼略显俏皮:“我这不是给虞美人送行么?来晚了!走,凌府!”
    “不走了?”
    “就你话多,公子没想走!”
    欢欣鼓舞的众人簇拥着凌牧云走向凌府。
    “除了听曲,我也不会经营啊!”凌牧云边走边暗暗思忖,最后恨不得给自己一个耳光:“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横竖先撑几天,过些时候官家来了,再甩手走人!”
    心中还在合计着,一回头,乌泱泱的人群,已经看不到边了!
    自己一个人不行,可以找帮手啊,自己最擅长什么?
    下命令!
    “谁知道张三在哪?”凌牧云心中有了计较。
    “张三!”
    “张三,公子唤你!”
    “公子,张三在!”张三一面大声回应,一面穿过拥挤人群,来到凌牧云面前:“公子有事,尽管吩咐!”
    “去把你那群狐朋狗友叫过来!”凌牧云继续问道:“有谁会写字?”
    “公子,我是定北城的讼师,会写几个字。”
    “谁的腿快?”
    “公子,我做过旗官,虽然老了,可腿不比小年轻的慢!”
    ……
    张三领着那群地头蛇成了临时安保,还收纳了未离城的府兵,暂时维持定北城秩序。
    讼师老年暂时成了凌牧云的仆从,负责登录、书写事宜。
    旗官老七嗓门大,带着用破布临时做的旗帜穿梭人群。
    木工、瓦匠、织工、落魄的地主、勤劳的佃户,各行各业记录在案。
    忙到夜幕降临时,一个巧手老妇像护着宝贝一样,走到凌牧云面前:“公子,老妇人没啥手艺,这面旗子,赶制得匆忙,公子不嫌弃的话,挂在府上!”
    旗官见状,赶忙上前搭了把手,一面绿色黄边大旗缓缓展开,“公子”二字龙飞凤舞!
    再看老妇人十指,隐隐泛红,针孔可见,想来,是干支急迫。
    “好!”凌牧云一时间意气风发:“老七,把旗挂在凌府大门之上!旗在,我凌牧云就在!”
    定北城自建城伊始,前所未有的和谐上演了。
    虽说青壮年十不存一,但摒弃了男女之别,所有人都在为了活着贡献着最后的力量。
    房屋修葺、尸体掩埋、大锅饭炊烟袅袅。
    引水修渠、播种种菜、田地间往来穿梭。
    只半年,定北城重新焕发了生机,其标志**件,是庄稼终于迎来了第一轮丰收。
    凌牧云一身短衫,扇着蒲扇,坐在大门前,看着所有人排着队按人头领谷物、蔬果,不由得感慨万千。
    “张三!”
    “公子!”张三早没了泼皮那一套,半年时间,勤勤恳恳,倒是积累了不少声望。
    “分了粮食,把无主地和凌氏的土地按人头分了!定北城施行均田制!”
    “公子,按今年的做法,大家都有饭吃,如果分了,怕是人心就散了。”
    “你懂什么?”凌牧云伸了伸懒腰:“每个人有了自己的土地,才会激发更强的活力!”
    有一句潜台词,凌牧云没有讲,大锅饭的弊端在于,当保暖满足,私心便会泛滥。
    一旦有了私心,就会有明争暗斗。
    定北城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同生死的品德,不是共富贵的标准。
    就在凌牧云和张三探讨着更多的细节时,旗官老七匆匆跑了过来:“公子,公子!北门出现大队人马,约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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