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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美食

七零福运小团宠 琅殷 2295 Oct 12, 2021 2:00:08 PM
    听到谢城的话,林晓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脸上的委屈早就烟消云散,好笑地看着谢城,“又不是小孩子了。”
    谢城的脸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红,窘迫也填满了眼眶。
    他看到林晓手心的伤口,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
    毕竟时间很久了,具体因为什么原因他也忘了,只记得奶奶暖洋洋的手掌抚摸着他的额头,温柔的声音响在耳边。
    “不怕不怕,奶奶呼呼,痛痛就飞走了。”
    所以他下意识地说出了这句奶奶哄他的话。
    林晓看谢城脑袋低垂着像豆芽菜一样停止了打趣,伸出手放到了谢城的眼前。
    谢城疑惑地看着林晓。
    林晓眼中闪过笑意,“你不是说要给我呼呼吗?”
    谢城愣了一下,而后不好意思的抬起头,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林晓的手掌很小,手指软软乎乎的,指尖修整得整整齐齐,微微透着粉色,和他粗糙的大手一点都不一样。
    手心里的掌纹并没有嘈杂无章,而是很明显的三条线。
    他在一本书上看到过,最右边靠近大拇指的那条线被称为爱情线。
    林晓的爱情线又长又单一,可以看出来她是一个长情又专情的人。
    三条掌纹交汇的地方表皮都蹭翻了起来,凹凸不平的褶皱处都是浸出的红色。
    大概是手掌心比较软的缘故,手心里的血迹很明显,虽然没有血肉模糊,但看上去仍旧触目惊心。
    谢诚的眼眸中泛起心疼,也顾不得窘迫,低头轻轻地在林晓的手掌心吹了一下。
    湿热的温度泛起了酥酥麻麻的感觉,让林晓下意识地蜷缩了手指。
    这股酥麻顺着肌肤蔓延,爬到了脸颊上,带着炙热的滚烫。
    林晓连忙收回了手掌,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好了好了,赶紧回去吧。”
    说完后用手当作扇子扇着风,嘴里还自言自语道,“今天怎么那么热呀。”
    谢城看了一眼天空,眯着眼睛回答,“确实今天真热。”
    两个心不在焉的人借此岔开了话题,慢悠悠地晃到了家。
    晚上天气燥热,天黑得夜晚,吃过晚饭,一家人坐在杏树底下乘凉,方芝摇着蒲扇有一句没一句和林秀说着事情。
    林晓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已经透着墨蓝色的天空,耳尖地听到了悉悉嗦嗦的声音。
    有这么一句话,上帝为你关上门的同时也会打开一扇窗,林晓近视视力不怎么好,五米之外,雌雄莫辨,五十米之外人畜不分,摘掉眼镜看什么都迷糊一片,也正因为近视,她的听力却出奇的敏锐。
    “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林晓坐直了身子,专心致志地聆听着。
    “没有。”言简意赅,是她老爸一贯的作风。
    “什么声音?”语气软软的,还带上了一点颤抖,这是大姑林秀的声音。
    “哪有什么声音,自己吓自己罢了!”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不用猜就知道是奶奶。
    林晓仔细听着,“真的有声音,好像是在左边。”
    林升站起身往左边菜园子走去,天已经暗下来了,黑灯瞎火的什么也看不清楚,也幸好有一弯小月牙,还能隐约看清脚下,再远就是黑乎乎的一片了。
    过了一会,林升蹲下了身子,好像在地上捡起了什么东西,之后站起身走了回来。
    林晓好奇地问,“是什么东西?”
    林升伸出手,大拇指和食指中间捏着一个土黄色的东西,“爬蚱而已。”
    方芝也惊讶了一下,“晓晓听力真不错。”
    林秀点头道,“确实,这天气确实是爬蚱出来的季节。”
    爬蚱作为华国土生土长的昆虫,是北方人对它的称呼,不过,在南方这种东西又被叫做知了。
    当然叫法并不是唯一的,每一个地方都有每一个地方的称呼。
    林晓小时候在乡下的时候,跟着妈妈捡过这个东西。
    爬蚱营养价值很高,味道鲜美,很多饭店一直都有收购,不过当时爬蚱很多,一到晚上树上爬的都是,林晓一晚上可以捡一百来只,再加上当时大家对这个东西并不怎么喜欢吃,价格也就不高。
    不过仍旧可以换取一点零花钱。
    林晓小时候最盼望的就是夏天,虽然天气闷热,随便走两圈浑身都黏糊糊的,但是因为可以赚零花钱,林晓就不厌其烦地跟在妈妈身后,在树林里一趟又一趟的寻找着爬蚱。
    不过随着她年龄的增长,爬蚱的吃法越来越多,营养价值也被发现,人们争先恐后地去扫荡,就和土匪进村一样,走过之后,什么都不剩了,就连蜕变的爬蚱都被捡走,导致它越来越少见,再加上林晓搬回了城市,夏日除了蝉鸣,更见不到一只爬蚱。
    现在突然见到爬蚱,林晓升起一股子亲切感来,“让我捏一下?”
    爬蚱还被林升捏在手指间,两只前爪疯狂地动着,还一边扭曲着身体想要挣脱钳制。
    “你要这东西干啥?夹人很疼。”林升并没有把它交给林晓,而是直接扔到了一边。
    林晓连忙站起身去捡,幸好距离近看到了林升扔的地方。
    爬蚱再次被拿捏了命运,又开始扭动身体。
    林秀不解地问,“这东西多得很,一到晚上,树上爬的都是。”
    林晓双眸绽放出异样的光芒,她是一个吃货,什么都不忌口,对于儿时香甜的味道,嘴巴里分泌出了唾液,“可以吃啊!”
    林升像是听到笑话一样,掏了一下耳朵,“你说啥?”
    “吃啊。”林晓咕嘟咽了一口口水,“热油下锅,把处理好的爬蚱扔进去,炸至金黄再捞出来,不用太多的调料,撒上盐就特别美味。”
    方芝知道林晓的厨艺,听到她描述,已经有些蠢蠢欲动,“这东西真能吃?”
    她也不是没吃过,以前饿得很的时候,捡了半桶扔到锅里煮了一下,不仅一点味都没有,爪子还多,吃得胃里特别不舒服。
    之后日子好了起来,这东西就再也没尝过了。
    “能吃,而且还很好吃,还有很高的营养价值。”林晓激动地站起身,“小姨,咱家有没有手电筒?”
    她今天晚上一定要捡一百个爬蚱,做一道色香味俱全的爬蚱大盛宴。
    林秀站起身,也被林晓说动了,反正爬蚱多得很,也不用花费什么力气,晓晓要是喜欢就随她去吧。
    “有一个,在屋子里放着。”
    林晓跟着林秀进屋找到了手电筒,崭新透亮,打开开关看了看,虽然光芒有些发黄,但是基本的照明完全没问题。
    “快,咱们出发!”
    方芝让林升赶紧跟上去,她就不去了。
    林升无奈地提着桶,装了点水,跟在两人后面出了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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