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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全票通过

七零福运小团宠 琅殷 2336 Oct 12, 2021 2:00:08 PM
    林三婶最近一直提着心脏,担心的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每天听见敲门声心里都会咯噔一下,担心是不是大队长派人来抓她了。
    最近村子周围一直有人在转悠,她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出去,只能自己一个人干着急。
    中午做了点面条,因为心里想着事,也没吃上两口,等回过神来,锅底都干了。
    林小顺吊着一直胳膊照样天天出去跑着玩。
    林老三吃过饭就堂屋里睡觉去了。
    家里那么多事,全都靠林三婶一个人。
    她端着碗看着空空如也的锅,张嘴就骂,“王八犊子,就知道自己吃饱不饿了,老娘可是一口还没吃呢,天天伺候你们,有谁能伺候我一点?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了才嫁到老林家。”
    面条已经没了,再骂也变不出一碗面条出来。
    只能忿忿的刷了锅,翻出两根红薯,洗干净后咔吧咔吧啃着吃了。
    正吃着,响起了敲门声。
    林三婶整个人都惊了一下,愣愣的问,“谁啊?”
    “林三婶,是我,叶知青。”
    一听是叶欢欢,林三婶更慌了,不会是发现她做的事情了吧?
    红薯叶不吃了,小跑到门口直接把门闩上了。
    许久没听见开门的动静,叶欢欢狐疑的推了一下,发现大门推不动后,气的锤了一下门。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林三婶此番的行为直接让叶欢欢确定,下药的事情就是她干的。
    还真是没有见识的村妇。
    叶欢欢呸了一句,算了,换个人也行。
    外面许久没有动静,林三婶悄咪咪的摸到了门口,透过门缝往外看,见门口外面没有站着人,才真正的松口气。
    吓死了。
    呼──
    林三婶瘫坐在地上,这样一直下去也不是办法啊,她要好好想想怎么办才好。
    林老三睡了一觉起来看见林三婶在大门口坐着,身上灰扑扑的全是黄土,嫌弃更加明显,“在门口傻坐着干啥?也不知道把衣服洗洗。”
    林三婶从地上爬起来,脸上全是惊慌失措,“还不是你出的馊主意,这下可怎么办才好,刚才调查员叶知青可来咱家了,她一定是查到了。”
    林老三一把推开凑上来的林三婶,“瞎吵吵什么,要是查到了大队长早带人过来了,肯定是其他的事情。”
    林三婶显然不信,“这不是早晚的事,你说我该咋办?”
    林老三哪知道该怎么办,但看林三婶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如果不出个主意肯定会被她紧抓着不放,只好随便出了个瞎主意。
    “找个替罪羊不就好了。”
    至于找谁,怎么找,他才不关心。
    林三婶听了这话愣愣的松开了手,显然听进了林老三的话。
    林老三趁机跑了。
    院子里林三婶还傻傻的站着,对啊,找个替罪羊就好了。
    *
    林秀的手已经没什么问题了,最近一直想重回工作岗位,但是大队长最近很忙,每天都在开会,林秀也找不到机会去和大队长说。
    但是一直在家闲着也不是办法,只好每天跟着方芝去菜地挑水,赚点工分。
    天气那么热,不过才两天,就晒黑了一个度。
    这也就算了,每次下地回来,在村口的时候都会遇到林兰兰。
    她就像是一只大公鸡一样,趾高气昂,每次都要冷嘲热讽林秀几句。
    林晓很是无语,占着林秀的工作,态度还这般嚣张!
    她不忍看着林秀一直被欺负,趁着大家都在吃午饭的时间,二话不说拉着林秀去了大队长家里。
    大队长正吃着面条,看见林晓和林秀,,心里隐约猜到了什么事情。
    “吃过了吗?”
    林秀咬着嘴唇,摇摇头。
    林晓性子直,不喜欢弯弯绕绕,当即把过来的目的说了出来。
    “大队长,我表姐的手已经没事了,是不是可以回到工作岗位了?”
    大队长叹了口气,“其实不是我不让林秀回去,是大家都觉得林兰兰工作能力更加出色,全票同意林兰兰继续这份工作。”
    他前两天就和林兰兰提了这件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挖沟渠的村民全反对林秀回来,说什么林秀太粗心,工作不认真。
    没办法,他只好搞了个投票表决,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林兰兰全票通过。
    林晓有些震惊,“怎么回事?”
    林秀拉拉一下林晓的袖子,“晓晓没事,既然大队长都这样说了,我就服从安排,在哪都一样。”
    确实,无论苦活累活还是轻松的活,一天都是十个工分。
    大家又不傻,只要是有能力的都会选择轻松的活。
    林秀会读书识字,去菜地浇水真的屈才了。
    “等过段时间,有空闲职位了,我会首先考虑林秀。”大队长端起碗,“回去吧。”
    “我知道了。”林晓闷着头往前走,这其中肯定有猫腻,但是大队长都这样说了,她又能有什么办法?
    林秀看林晓一直拉着脸,安慰道,“晓晓,其实干什么都没有关系,再说这些都是我以前干的活,早都熟练了,一点都不累。”
    林晓停下脚步,视线扫过林秀的脸颊,被太阳晒的发红,脸和脖子明显有了色差。
    “知道了,表姐。”林晓挽着林秀的胳膊,“表姐,你下午可别忘了穿长袖,要不然都晒黑了。”
    林秀点点头,“我知道了。”
    “表姐,咱们村子为什么没有小学?”林晓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林秀没想那么多,回答道,“以前村子是有小学的,只不过村子里没有识字的人,都是下乡的知青充当老师,教我的老师也是知青。只不过,知青也会想家,最长的待了二十来年,后来,因为身体原因去世了,她是村子唯一的老师,她去世之后,大家都忙着生产,也顾不得上学,小学便渐渐没落了。”
    林晓点点头,她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原因。
    “表姐,小学在哪里?”
    “就在晒谷场旁边,现在被当作粮仓了。”
    林晓经过那处地方,两间砖瓦房,是村子里最好的房子,一开始她还感叹,怪不得是粮仓,房子就是结实,原来竟然是学校。
    “表姐,等会吃完饭你带我去看看。”
    林秀应了下来,“好。”
    虽然不知道林晓要做什么,但林秀总会无条件的支持她,陪着她一起玩一起闹。
    都说三岁是一个代沟,她和林秀相差四岁,非但没有一丁点的代沟,反而相处的很愉快。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好闺蜜。
    和亲姑姑处成了闺蜜,她大概是是第一人。
    林晓嘿嘿笑了出来。
    林秀奇怪的看了一眼,“怎么了?”
    林晓的声音掷地有声,像是在宣告什么,“我很庆幸,能生活在这个时代。”
    不仅有爸爸妈妈,还有奶奶和大姑。
    她心中充满了满满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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